台北市幼兒園變更負責人相關申請文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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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幼兒園或其分班申請變更,應檢具之文件及流程如下:
(一) 依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變更負責人、設立性質及名稱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五份提出申請:
1、負責人(或董事長)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2、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包括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等文件。
3、履行營運擔保證明影本(公立幼兒園免檢具)。
以上是我上網查詢到的資料
我家老闆把幼兒園頂給別人做
新老闆續任我當行政處理變更事宜
但對於第3項不清楚 "履行營運擔保證明"
有人可以解說嗎?
PS.我有打電話到教育局問 但他叫我自己去查法規 >"<.....

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2-09-22
怎有此公務員呢?
妳就直接寫信到市府問
請市府不要叫請教者自行查法而是請解釋清楚法條明義!
市府一定會給妳明白的答案
小老百姓見官比官大嗎?
現市府官員不是那麼好當的
但如是基隆市就很難說了
我遇見不平一定寫信給北市市府
如果答覆的不是令我滿意
我就直接打電話修理那承辦人
Oscar avatarOscar201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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