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一漫畫裡,有一段是發生船難,因為救生艇,比如只能載5個人,但是有第六個人死抓著船上人員或是船邊,要求救她上船,但是救上了第六個人,船就會全部沉沒!全部就會全淹死!索性,船上的人可以因為"緊急避難原則",慘忍的把第六個人,手放掉,讓他淹死,確保整船人的安全,漫畫裡有附註:日本法律有這條,因為危急自己生命安全,可以依這條法律,免除刑罰.......法律上,算"無罪"!(算是殺害別人,保全自己)但是當事人卻不能逃避良心的譴責!我的問題來�
台灣法律有相似的緊急避難條文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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