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到期未續約問題請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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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賃合約是房東自行印製的租賃合約,其中有特別約定的事項訂了下列兩條:
1.不續約時,須提前兩個月以電話或書信通知甲方。
2.退租時,必須提前兩個月告知甲方並恢復交屋原狀,否則扣押金。

我是去年4/1承租的房子,約期一年,月租金六千五,半年繳一次。

我在2/13向房東表明要續約,是否需要另外簽約?
當下房東回覆要另外簽約,且房租要調漲成七千元

請問

我若因房東欲調漲房租不能用原來的租賃合約內容續約時,是否仍適用上兩項特別約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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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6-02-16
又沒有自動續約條款 本來想續約就要重新簽約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2-21
要不要漲租金都得重新簽約
Mary avatarMary2016-02-24
新約有沒有特別條款 要看新約的規定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2-27
不定期契約對你不一定有利 ,評估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3-02
縱使你違反第一點,對方也要舉證因為你晚14天通知對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3-05
他造成甚麼樣的損害....,只是訂金在對方那,如果對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3-05
方不還你你也沒轍,所以如果擔心拿不回定金,可以先
Emma avatarEmma2016-03-10
別繳房租。(要兩個月未繳對方才能趕你走)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3-15
樓上,半年繳一次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3-18
抱歉沒看清楚 我覺得這房東蠻摳的 可能要小心...
Agnes avatarAgnes2016-03-19
要守期。至於新約就看當ㄔㄨ是否有相當或相似條款,不
然視為新約,時機
不好,可以在磋商前和房東討論(不加價,修繕或新增設
備後才加價,或變更付款條件等),不要簽約後小動作而
損及自我利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3-22
更正,當初(sorry,按到注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