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旅伴拿回住宿飯店的費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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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午安

魯妹我在去年底到北海道遊玩前
有在日旅版徵到一位旅伴同行,以分攤其中一間飯店的住宿費用
而飯店是我在跟這位鄉民取得互相聯絡的資訊後才下訂的

但要出發前夕旅伴卻說無法前往
我和對方說明行程考量我沒辦法取消已訂好的飯店
也有溝通飯店費用依舊要我倆一同付擔 (因為是下訂後他才說不能去)
對方也接受說好會在我回國後一週完成匯款

到了當地我還傳了飯店照片及住宿證明給對方
結果我12月中回來到現在,都還沒查到帳
傳LINE也只得到未讀
想請教我接下來該如何進行下一步動作呢? Q_Q
寄存證信函但我沒有對方地址 只有對方的電話+護照名字...
(因為住宿全額不少,我真的無法自己吞下吸收)

對話紀錄我都還留著,但我們從頭到尾只有對話上的口頭約定
是否對要回住宿費也沒甚麼幫助呢?
懇請版上的各位給予指教及建議,不好意思m(_ _)m

初次PO文 若違反版規請見諒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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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1-14
連護照號碼跟身分證字號都沒有?
Steve avatarSteve2016-01-16
找的到身份證還有希望找的到人
Kyle avatarKyle2016-01-17
直接去法院告,法院會給您公文讓妳去戶政調到對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