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子女之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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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1063條的規定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所以這時候如果妻子甲去找小王丙,並產下一子丁(小王的)
這個小朋友丁是妻子甲與其配偶乙的婚生子女
那依照1063規定
可以提否認子女之訴是甲乙丁
那提起之後
丁是變成非婚生子女嗎??
丙是要依1065提認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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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8-05-07
驗DNA 啊.....但只有夫妻任一方或子女可以提
Yuri avatarYuri2018-05-12
可是就算提,不代表丙就直接成為生父
Zanna avatarZanna2018-05-14
我知道啊,但我的意思是說,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後,丁會變
成非婚生子女嗎?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5-16
不然哩=.=?一定是父親欄空白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5-20
提訴不代表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