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恐嚇取財與後續流程 - 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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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本魯於數日前被人設局脅迫簽了一張一百萬元本票與一張借據
在此本魯須強調一下,本魯出生至今快30歲連向銀行信貸學貸的經驗都沒
有更別說是有其他相關的借貸,其他的信用卡還款紀錄也都正常,雖有賭
博的情況但是差不多一個月一次。當時情況是進入事發場地後便被強行奪
去手機並且遭脅迫毆打與言詞恐嚇,雖幾經掙扎,但最終還是因為恐懼而
被迫簽下本票

事發隔日本魯同家人至醫院開立驗傷單並且向地方派出所報案,也取得報
案三聯單。派出所員警說明此案件為單一窗口,會轉交管轄分局處理。



我想請問的事情是
1.此種案件報案後,案件處理程序為何?
2.各處理程序時間大約為何?
3.他有提起我可能會需要到分局說說明,是轄區分局還是報案分局?
4.報案後,調查會於何時展開? 展開方式為何
5.報案後,對方會於多久知道他被提告?
6.而後出庭我會需要在與那群人面對面?
7.我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當時我是被強迫簽下本票的,
那後續本票處理方式為何?


請各位大大為本魯解答,本魯現在非常焦慮憂心,對方一直打電話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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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Emma2015-08-22
提告項目為 恐嚇取財 傷害 限制自由 (員警說後兩者
會被前者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