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告訴時效的起算? - 法律Caroline · 2017-07-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果, 2017.1.1 被害人知道一件犯罪行為,但不確定加害人是誰; 2017.1.15 被害人才確知加害人是哪一位。 請問告訴時效應從哪天起算呢? 聽說法律規定有改,上來請教各位,謝謝 -- 法律All CommentsDaph Bay2017-07-15知道加害人Caroline2017-07-1626年上字919號判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稱知悉,係指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及發見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告訴人前此之遲疑,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Related Posts車禍法律諮詢房東房子要賣人關於同仁利用公司投訴機制誹謗刑事告發人洩漏偵查進度,有無刑責?民間代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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