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書太早簽了...還有救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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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幫幫我嗎...我五月十六日凌晨02:00左右在,機車要上華江橋(台北往板橋方向)的水門那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旁邊剛好有警察臨檢所以馬上就過來關注是對方汽車闖紅燈我載朋友煞車不及滑倒(滑倒那瞬間好像撞到他汽車的左前輪那部份)PS:那路口監視器因該有拍到過程結果我們沒有到警局作筆錄可是交通警察有來畫現場圖最後有給我ㄧ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世人登記聯單由於凌晨了所以約當日談和解我就先行亞東醫院掛急診了後來晚上大概20:00十對方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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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na avatarZanna2012-05-19
你們和解的部分你可主張是車損部分你現在可拿驗傷單.提告過失傷害其他部份之損失可藉由刑事附帶民事程序中要求賠償所謂和解是指雙方讓步以後的結果不是雙方讓步以前之事實刑法講的是釐清事實.況依你所述的和解內容並未言明你放棄民刑事之告訴權所以你不用擔心.如還有疑問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發問...Showmore
Andy avatarAndy2012-05-20
那就....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