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發生車禍.身為公司承辦人員該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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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員工昨日口頭提離職卻於今天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剛到職未滿三個月.拿了職災門診申請單.該蓋的章都蓋了(大小章.承辦章).目前該員表示想請公司半年內不要退保.方便她申請職災.她的狀況是不會來上班了.但又不想辦離職....申為承辦人員又不想搞僵..
請問:1.公司依法還要替她繳三合一保費嗎?
2.公司依法何時才能將她退保?
3.她最後一期薪水還有7000元.若依她想法.這半年勞健保她願意全額負擔...這種說法.公司依法真能這樣做嗎?能先暫停勞退嗎?還是要先退再加?身為承辦人員該怎麼做才如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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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12-15
依法在未辦完成離職並退保前都算在雇用期間
享有勞基法保障
那看傷勢醫院證明是開要休養多久來依據
#1.假設要休養3~~6個月那這段期間其實公司都要負擔
2.同上至少要過了(無法工作期)可工作
3..如果你們公司願意讓他寄保也可以讓他付全額
另外勞保有一新條例是好像是同一傷害事件一年內都可追訴治療
詳細你問一下勞保局,這算是你的工作也是做公德
不過那些領錢不做事的豬還不少希望你找到態度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