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武漢肺炎問題提離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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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alary版上看到一篇是有一個雇員在餐廳工作,因最近武漢肺炎疫情升溫,餐廳出入人口較複雜,雇員怕可能染病造成肺部纖維化的風險想盡快離職。
(雇員在餐廳工作兩年)
一般依規定,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要在離職日前20天預告。

想借這篇討論一下,如果是遇到武漢肺炎這種特殊狀況,有什麼合法的辦法是可以在最短時間內離職的嗎?
我朋友在診所作行政職,覺得無症狀即有傳染力風險很大,還遇到隱匿旅遊史的患者而萌生辭意。如果要20天的時間,他會接觸到不少患者(再次感謝醫療從業人員,真的感覺壓力很大)
想問如果是這類嚴重特殊疾病的話,離職預告時間有沒有相應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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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3-07
拿錢砸老板
Yedda avatarYedda2020-03-12
移民吧 台灣很危險的
Elma avatarElma2020-03-14
當月薪水不要而已吧?講難聽點.出去車禍死掉.難道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3-14
要跟閻羅王說:抱歉~我要前20天離職.現在不能死QQ
Irma avatarIrma2020-03-16
直接請假就好。請到後面會被離職。而有機會復職當賺到。
Noah avatarNoah2020-03-19
合法? 直接走人就很合法啊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3-24
你說要有預告期? 喔...雇主能怎樣呢
除非你是特殊業種 或是有簽服務年限條款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3-27
否則雇主最多算你三天曠職扣你三天薪水而已
Tom avatarTom2020-03-28
勞基法第五條就規定老闆不能強迫員工工作 反過來說就是
員工不幹最大
Kumar avatarKumar2020-03-30
不過想不幹就不幹 不要扯甚麼疾病 那都假的
你在路上搭捷運並不會比較安全
Steve avatarSteve2020-04-03
雇主能怎樣?到時候給你封殺讓你四處不能就業你怎樣
Oscar avatarOscar2020-04-04
同產業封殺不稀奇,厲害一點的業主不同產業還能封殺
零售業封殺到金融業也不是不可能 只要他錢大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