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扣抵(增值稅轉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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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5-09-19T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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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扣抵

網誌圖文版:

http://www.b88104069.com/archives/3074

值稅等於銷項稅額減掉進項稅額,稍有點會計稅法基礎的人,應該都知道這
個簡單計算式。買賣業而言,這個計算式相對簡單,買進商品時付的是進項
稅,賣出商品時收的銷項稅,銷項減掉進項,就是轉手賣賣的利潤,也就應
該計算繳納的增值額。製造業而言,一般直覺是購進原料及加工過程的費用
,其中所支付的稅金就是進項稅,賣出商品時和買賣業相同,不過,製造業
有個特別的問題,購進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進項稅金,是否能夠抵扣、應該如
何抵扣。

固定資產的特性是長期使用,是製造生產必須的支出,但是對於產品的效益
卻又無法直接歸屬辨認。稅法學理分析上,針對外購固資所含增值稅金的抵
扣,有三種模式:生產型、收入型、消費型。生產型很抱歉,固資稅金自始
至終不能抵扣,消費型很大方,購買固資所支付的稅金在一開始全額抵扣,
收入型走中間路線,准許抵扣當期計入產品成本的折舊所含稅金。

無論立法理由為何,大陸最初採取的是生產型增值稅,這個雖然擴大了稅收
規模,然而購買固資的稅金無法抵扣,確確實實是重複課稅,不但增加了重
工業企業的投資成本,而且因為世界主流採用消費型增值稅,無形中也降低
了國內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所以2003年開始,「生產型增值稅由生產型
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範圍」,《增值稅轉型改革》成為
一項不可逆的減稅議案。

經過了六年的試點改革,2009年正式完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
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自2009年1
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
有關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與此同時,試點時期地區採行的退稅模式
停止,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和外商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也停止執行。

對於我們這些一零後的新一代會計人,其實《增值稅轉型改革》只是個歷史
文件,不過,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少則三年,多則十年二十年,所以翻開財產
目錄,不意外帳上會有很多09年以前的堅強耐用設備,這些老設備如果正常
使用到折舊完畢也就天下太平,倘若中途要出售,如果沒有好好唸書弄清法
規,一不小心發票開錯,輕則自覺多方聯繫申請紅沖,重則會計師查核或年
度清算時通知調整。

其實關於出售,在原文件《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70號)就有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
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
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二)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
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
收增值稅。」

簡單講,09年之前的固資,因為購買時沒有扣抵進項稅金,所以是按照4%徵
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2%),09年以後的固資,購買時已經抵扣進項,出售
時就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情況,就是17%的增值稅。這
是申報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實際開立發票,跟著這規定走:09年以前固資,
既然不能扣抵進項稅金,實務上就開立普通發票(用同一套防偽稅控系開的
叫增值稅普通發票),09年以後固資,既然可以扣抵進項,實務上就開立一
般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規定和稅額計算,請參閱:《關於增值稅簡
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

最後有個重點不得不提,2014年新的政策規定:「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
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
,這個修改表面上看起來都是2%的增值稅,但實際上該繳多少是有差異的
,一個是「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另一
個是「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建議所有WIC的財務主管,不管在台企或非台企執掌大權,遇到出售固資的情
形,在合同、開票、立帳、申報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謹慎處理,會計錯帳
事小,發票開錯了、稅務申報錯了,都是不能耽擱的重要事項,並且,和收
購舊固資的廠商如何談稅金負擔,更是會牽動老闆高層的敏感專案,財務主
管小心別搞砸,碰一鼻子灰。


延伸閱讀:

大陸稅法查詢:

http://www.b88104069.com/archives/2819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

http://www.b88104069.com/archives/2610

出口發票改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http://www.b88104069.com/archives/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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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5-09-21T03:47
如果是中國稅法會建議在標題明打,這裡是台灣不適用.

這樣會構成強制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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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5-09-19T20:04
一個親戚介紹來的房客 房租從7月開始不給 水電瓦斯費搬來開始沒給過 我媽很氣在家就把大門從裡面鎖上 因為是雅房大門進不來房間就進不去 請問這樣會不會構成強制罪阿? 我爸是有提民事訴訟了 最快9月底收到出庭通知... - ...

Re: 詢問有關車禍刑事追訴期問題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5-09-19T18:02
※ 引述《kuopin (KP)》之銘言: : 請教如果在車禍發生超過6個月未提出刑事告訴,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自我救濟?民事告 : 訴?另外當時由於車禍當時雙方都昏迷送醫,警察從事發日到後來完全沒有進行筆錄, 是 : 否可以主張以做筆錄的時間起算6個月呢? : 謝謝! : ----- : Sent from J ...

詢問有關車禍刑事追訴期問題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5-09-19T17:45
請教如果在車禍發生超過6個月未提出刑事告訴,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自我救濟?民事告 訴?另外當時由於車禍當時雙方都昏迷送醫,警察從事發日到後來完全沒有進行筆錄,是 否可以主張以做筆錄的時間起算6個月呢?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6902. - ...

車禍和解後對方不願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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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oppy
at 2015-09-19T15:47
家母在今天7月的時候 在高速公路上被後車追撞 當下雙方都有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做筆錄 當時有談和解 雙方也都有簽和解書 內容是對方願意賠償家母修車的費用 可是後來我媽修好之後跟對方連絡報價 對方一開始說費用太高要換一家維修廠商報價 不過這時車子已經維修 費用也是我母親付款 後來卻失去聯絡 打電話不接 LINE已讀 ...

急問外配與小孩要被趕走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5-09-19T15:04
請問一個問題... 有ㄧ外配,先生去世5年了 家裡有ㄧ棟房子 ,名字是婆婆的 該外配現在也住在家裡,外配有兩個小孩 外配也已經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了 但是現在大姊(先生的大姊), 想要把外配跟小孩給趕走 由於外配一個月才1萬9的薪資而已 過得很辛苦 請問一下,有甚麼方法可以讓外配繼續住下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