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直行在板橋文化路接長江路處雙方皆騎機車我車速狀況(大約35~40公里)我並未超速且一路直行我的左側是雙白線(前方2公尺有黃斜紋線連接著我左側雙白線)如以下GOOGLEMAP圖示https://www.google.com.tw/maps/@25.034767,121.4761...警方透過監視器表示,他方從我後方加速一路至我斜右前方3公尺左右突然向左轉彎我意識他出現在我前方時已經車身準備打橫左轉(此時車距大約只剩1~2公尺)我緊急向右閃避,仍撞上他方左側機身導致車禍。而他向左轉的地方正是黃斜線上
在不能左轉的路口突然左轉出現在我前方撞上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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