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市民大道一場令人痛心的結果 - 法律Zora · 2015-06-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大家好我六月初在台北市市民大道騎機車時被一台闖紅燈的汽車撞左腳骨折、多處受傷,現在拿拐杖天天要回醫院對方是後除了做筆錄外有跟我說過話但之後連一通電話關心都沒有請問我該怎麼做??我可以向他求償嗎?真的好不甘心工作都請假,萬一被老闆開除怎麼半法律All CommentsIngrid2015-06-16別擔心樓上先生提過的法助會我曾經也透過它們協助幫朋友處理了婚姻官司很棒的只要一萬元就可以委任律師!...Vanessa2015-06-20你好!建議尋求專業人士幫助之前我朋友也發生過,與年輕人發生車禍他沒報警,只是他自己有照相起來他說對方84年次,說他很可憐,家裡欠很多錢結果後來自己多處擦傷、及骨折這位同仁!吃悶虧~誰會甘心~況且身體是自己的,請知道立場當下沒報警就是個錯誤,自身權利受損幸好我朋友有去找中華民國法律互助協會的幫助...Zenobia2015-06-17愚見供參…車禍的聯絡單上面不是寫著:可以向交警局申請初步分析表?因為依題目所述,對方闖紅燈,你有受傷,符合刑法過失傷害的基本要件你應該把握六個月內的刑事提告期限,善用刑迫民的方式,要求對方進行和解。Related Posts很苦惱我需要幫忙急需大學面試企管系的問題youmaker前夫給女兒的留學費用運用算侵占挪用公款?什麼案件,法律規定警察不能調查,不准破案,犯罪要假裝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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