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共用一個帳號被告的疑問 - 法律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8-11-18T21:5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men520 (改頭換面不po廢文)》之銘言:
: 多謝各位前輩解說
: 那如果是用店家或路邊的wifi上網
: 然後使用者帳號所註冊的個資都是假的
: 這種情況呢?店家要被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審訴字第981號

甲○○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
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 實
一、甲○○與丁○○於民國97年至98年5 月期間為智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智原公司)之同事,2 人之間並無工作上之
競爭關係,詎甲○○僅因聽聞他人耳語丁○○有收受回扣之
嫌,竟未經查證,即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及意圖散布於眾
之誹謗故意,利用位於新竹市遠東百貨公司內之VIP 室之電
腦,透過網際網路向MSN 網站,偽填如附表二所示之姓名為
「王俊明」等人之不實資料,偽造完成「王俊明」等人向MS
N 網站申請登錄為會員之準私文書後,再傳送行使而申辦取
得如附表二所示之電子郵件帳號,足生損害於「王俊明」等
人及MSN 網站對於電子郵件申請管理之正確性。嗣先後於附
表二所示時間,使用附表二所示之電子郵件帳號,偽造「王
俊明〈qazwsx0000000 @livemail.tw〉」等人之發送名義,
散布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7所示記載索取回扣等足以毀損丁
○○個人名譽之電子郵件予如附表二所示之人,而偽造準私
文書,行使以之指摘足以毀損丁○○名譽之事,足生損害於
「王俊明」等人。


利用百貨公司內的電腦,用假資料註冊,最後結局是這樣
給你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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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8-11-19T22:07
搜尋IMEI有很多相關判決,因為前幾個月選舉網軍的關係,新聞
才報導以往很多判決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8-11-23T23:28
哈 其實想說的是真的要抓都抓得到 只是警察懶得抓而已
但是真的惹惱檢方 代價就是這樣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8-11-25T20:05
警察是,有些真的,很懶………………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8-11-29T00:47
這案例 如果被冒名註冊的姓名根本無此人 或者就算有此人
但其他註冊資料與該人完全不符合 簡單講就是姓名 個資全
都是亂掰的呢?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8-12-01T03:53
細節自己去看判決書 案號都給你了
另外我只是貼實務判決給你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8-12-02T10:01
這只是呈現該實務案件的判決結果而已,其中應該有更多我
們不知道的相關細節,所以我還是持保留態度。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8-12-02T23:32
例如有明確證據或線索證明甲確實在當時使用了遠東百貨地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8-12-04T23:29
下室的電腦,或者被偽造註冊的王俊明是甲所認識的,總之
一定有其他更多細節就對了。不能光看個案判決結果就一概
而論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8-12-08T13:47
...那所以你一開始想問的是什麼?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8-12-10T19:04
又在搞笑,IMEI就跟上网无关,跟网军又有什么关联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8-12-12T22:24
贴出来的案例就是有去调VIP室录影翻拍照片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8-12-14T01:54
简单讲,要靠MAC抓基本上很困难,还要再搭配其他侦搜方式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8-12-16T21:36
例如提供无线上网的地点附近的监视器画面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8-12-19T17:02
多回幾句話 這個案子"致生損害"沒啥問題 王俊明是否存在已
不是重點.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8-12-21T18:04
用假資料註冊,也沒做什麼事情,此時偽造文書難成立
但用假資料註冊 而且用該帳號侵犯他人權利 此時成罪機率高
給tmen520,不需要跟網友爭辯什麼,我只是貼判決給你參考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8-12-23T21:39
你根本搞錯tmen520的提問,他是說如果利用店家wifi去妨害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8-12-28T20:23
名譽,是不是店家要受處罰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9-01-01T09:14
假資料部分是指申請註冊使用店家wifi所填寫的資料
這樣有沒有搞懂?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9-01-04T14:59
總覺得不太對 不過算了等本人回應XD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9-01-06T20:27
原po就是在找洞鑽啊......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9-01-06T21:48
文章全刪掉,傻眼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9-01-09T18:11
嗯嗯 問完就刪囉 多謝前輩們解說^^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9-01-14T02:09
奇怪問問題討論細節也要被當成犯人...該說想像力豐富還是
內心邪惡@@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9-01-17T01:36
你po了又刪,刪了又再po...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9-01-17T22:13
板規有規定不能刪嗎?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9-01-20T11:12
可不可以針對問題不要針對人?po了又刪,刪了又po,是有
冒犯還是影響你了嗎?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9-01-21T10:34
樓上。你習慣就好。他就是這樣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9-01-23T20:27
不過建議問題一次問清楚。太多假設性的問題跟一直改正的
確不妥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9-01-24T14:41
了解XD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9-01-26T09:26
各位女孩們要小心噢,在此提醒當心收到不明來信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9-01-28T17:25
tmen520,我針對你什麼?你問的問題我也幫忙回答,回答完
你就刪掉,叫幫忙回應的人情何以堪?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9-02-01T15:21
在此誠摯呼籲,如果有發現不明ID寄信,請不要貿然點入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9-02-02T12:24
我也收到不明來信 謝謝提醒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9-02-03T06:23
要小心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9-02-05T09:44
再次強調,我沒有特別針對誰,如果覺得我有這樣意思,那
我在這邊跟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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