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en520 (改頭換面不po廢文)》之銘言:
: 多謝各位前輩解說
: 那如果是用店家或路邊的wifi上網
: 然後使用者帳號所註冊的個資都是假的
: 這種情況呢?店家要被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審訴字第981號
甲○○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
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 實
一、甲○○與丁○○於民國97年至98年5 月期間為智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智原公司)之同事,2 人之間並無工作上之
競爭關係,詎甲○○僅因聽聞他人耳語丁○○有收受回扣之
嫌,竟未經查證,即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及意圖散布於眾
之誹謗故意,利用位於新竹市遠東百貨公司內之VIP 室之電
腦,透過網際網路向MSN 網站,偽填如附表二所示之姓名為
「王俊明」等人之不實資料,偽造完成「王俊明」等人向MS
N 網站申請登錄為會員之準私文書後,再傳送行使而申辦取
得如附表二所示之電子郵件帳號,足生損害於「王俊明」等
人及MSN 網站對於電子郵件申請管理之正確性。嗣先後於附
表二所示時間,使用附表二所示之電子郵件帳號,偽造「王
俊明〈qazwsx0000000 @livemail.tw〉」等人之發送名義,
散布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7所示記載索取回扣等足以毀損丁
○○個人名譽之電子郵件予如附表二所示之人,而偽造準私
文書,行使以之指摘足以毀損丁○○名譽之事,足生損害於
「王俊明」等人。
利用百貨公司內的電腦,用假資料註冊,最後結局是這樣
給你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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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謝各位前輩解說
: 那如果是用店家或路邊的wifi上網
: 然後使用者帳號所註冊的個資都是假的
: 這種情況呢?店家要被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審訴字第981號
甲○○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
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 實
一、甲○○與丁○○於民國97年至98年5 月期間為智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智原公司)之同事,2 人之間並無工作上之
競爭關係,詎甲○○僅因聽聞他人耳語丁○○有收受回扣之
嫌,竟未經查證,即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及意圖散布於眾
之誹謗故意,利用位於新竹市遠東百貨公司內之VIP 室之電
腦,透過網際網路向MSN 網站,偽填如附表二所示之姓名為
「王俊明」等人之不實資料,偽造完成「王俊明」等人向MS
N 網站申請登錄為會員之準私文書後,再傳送行使而申辦取
得如附表二所示之電子郵件帳號,足生損害於「王俊明」等
人及MSN 網站對於電子郵件申請管理之正確性。嗣先後於附
表二所示時間,使用附表二所示之電子郵件帳號,偽造「王
俊明〈qazwsx0000000 @livemail.tw〉」等人之發送名義,
散布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7所示記載索取回扣等足以毀損丁
○○個人名譽之電子郵件予如附表二所示之人,而偽造準私
文書,行使以之指摘足以毀損丁○○名譽之事,足生損害於
「王俊明」等人。
利用百貨公司內的電腦,用假資料註冊,最後結局是這樣
給你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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