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 - 法律
By Jacob
at 2009-11-05T15:12
at 2009-11-05T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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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chadango (低潮比高潮多的人生)》之銘言:
: 首先,之前的狀況如下。
: ※ 引述《Machadango (低潮比高潮多的人生)》之銘言:
: : 事情是這樣的,之前在網路上被人以「韓狗」、「韓狗血統」、「韓狗人」
: : 等字眼辱罵,所以我便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 : 今天收到了簡易判決處刑書。
: : 因為我想要提出民事求償,爬文之後,有看到說是要盡快向受訴法院提起刑
: : 事附帶民事訴訟狀。
: : 問題來了。
: : 想請問各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要怎麼弄呢?我該如何提出呢?非常感謝
: : 各位的幫助,謝謝。
: 原本以為,大不份收到簡易判決時就不用再出庭了;可是今天收到
: 了雙掛號信,為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而我應到處所為「協商室」
: ,附記為「調解」。
: 第二次被傳喚到詢問庭時,我有跟檢察官表達我不願意和解之意,
: 想請問的是:
: 一,
: 在網路上調查的結果,一般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大部分的結果是法
: 官認可檢察官的結論不用出庭直接作判決,當然也有少數情況下,
: 法官也認為需要再開庭。
: 但是應到處所為協商室,那麼這是開庭嗎?還是要進行協商?可是
: 我已經表達過我不願意和解。
: 二,
: 如今收到了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那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還要繼
: 續進行嗎?
: 還煩請大家解惑,謝謝各位。
首先 你之前收到的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前面「聲請」那二個字一般人很容易忽略
收到這個 代表檢方已經向法院「聲請」簡判 之後就由法院審理
原則上就跟檢方無關了 所以你向檢方表示不願和解 法院仍然有可能傳你去
你現在收到了法院刑事庭傳票 你可以先看案號
如果還是簡字 那就還是簡易程序 原則上是不開庭的
但反過來說 如果法官卻想要開庭 這代表法官並不希望直接下判決
以你們的案子來說 我想事證已經很清楚 法官之所以會要開庭
「可能」是因為法官也不想直接作有罪判決 所以才希望你們能和解
這時有一般人常會有的想法是
「啊法官一定是怕麻煩不想寫判決書 所以才叫我們和解啦」
但這種說法並不合理 因為不開庭的簡判對法官而言是很輕鬆的
基本上法官希望簡判都來不及 實務上很多簡判甚至常常不是法官自己寫的
所以當法官寧願捨棄對他比較省事的簡判 反而另外開庭要你們和解時
作為告訴人的你就要留意了 這代表法官輕判的機會極大
以你的例子而言 如果今天你的目的只是要拿到一個被告有罪的判決 刑度輕重無所謂
那你還是可以去向法官表示你不願和解 就是告到底爭一口氣
但相對地你要作好法官最後可能會輕判的心理準備
(尤其如果被告明白表示願意和解 但你卻不願意 這時更有可能發生)
但如果你會覺得「如果對方只被判個罰金幾千元 那還不如向對方拿個二三萬和解」
那你就可以另作打算
「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凶」 作為法律人 原則上還是希望你能和解就和解
話說到這裡 希望你仔細考慮後作出選擇 並且尊重最後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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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之前的狀況如下。
: ※ 引述《Machadango (低潮比高潮多的人生)》之銘言:
: : 事情是這樣的,之前在網路上被人以「韓狗」、「韓狗血統」、「韓狗人」
: : 等字眼辱罵,所以我便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 : 今天收到了簡易判決處刑書。
: : 因為我想要提出民事求償,爬文之後,有看到說是要盡快向受訴法院提起刑
: : 事附帶民事訴訟狀。
: : 問題來了。
: : 想請問各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要怎麼弄呢?我該如何提出呢?非常感謝
: : 各位的幫助,謝謝。
: 原本以為,大不份收到簡易判決時就不用再出庭了;可是今天收到
: 了雙掛號信,為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而我應到處所為「協商室」
: ,附記為「調解」。
: 第二次被傳喚到詢問庭時,我有跟檢察官表達我不願意和解之意,
: 想請問的是:
: 一,
: 在網路上調查的結果,一般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大部分的結果是法
: 官認可檢察官的結論不用出庭直接作判決,當然也有少數情況下,
: 法官也認為需要再開庭。
: 但是應到處所為協商室,那麼這是開庭嗎?還是要進行協商?可是
: 我已經表達過我不願意和解。
: 二,
: 如今收到了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那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還要繼
: 續進行嗎?
: 還煩請大家解惑,謝謝各位。
首先 你之前收到的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前面「聲請」那二個字一般人很容易忽略
收到這個 代表檢方已經向法院「聲請」簡判 之後就由法院審理
原則上就跟檢方無關了 所以你向檢方表示不願和解 法院仍然有可能傳你去
你現在收到了法院刑事庭傳票 你可以先看案號
如果還是簡字 那就還是簡易程序 原則上是不開庭的
但反過來說 如果法官卻想要開庭 這代表法官並不希望直接下判決
以你們的案子來說 我想事證已經很清楚 法官之所以會要開庭
「可能」是因為法官也不想直接作有罪判決 所以才希望你們能和解
這時有一般人常會有的想法是
「啊法官一定是怕麻煩不想寫判決書 所以才叫我們和解啦」
但這種說法並不合理 因為不開庭的簡判對法官而言是很輕鬆的
基本上法官希望簡判都來不及 實務上很多簡判甚至常常不是法官自己寫的
所以當法官寧願捨棄對他比較省事的簡判 反而另外開庭要你們和解時
作為告訴人的你就要留意了 這代表法官輕判的機會極大
以你的例子而言 如果今天你的目的只是要拿到一個被告有罪的判決 刑度輕重無所謂
那你還是可以去向法官表示你不願和解 就是告到底爭一口氣
但相對地你要作好法官最後可能會輕判的心理準備
(尤其如果被告明白表示願意和解 但你卻不願意 這時更有可能發生)
但如果你會覺得「如果對方只被判個罰金幾千元 那還不如向對方拿個二三萬和解」
那你就可以另作打算
「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凶」 作為法律人 原則上還是希望你能和解就和解
話說到這裡 希望你仔細考慮後作出選擇 並且尊重最後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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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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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09-11-08T04:12
at 2009-11-08T04:12
By Oscar
at 2009-11-09T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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