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甲的兄弟(年約三十五歲),
有精神上的問題,曾因精神狀態不穩縱火與恐嚇鄰居,
縱火案無人傷亡,賠錢和解之後,獲得緩刑。
恐嚇鄰居一案,也被鄰居原諒而只做了筆錄。
但某甲擔心,日後其兄弟若再度犯下任何一種關乎人命之錯誤,
必須有鉅額金錢上之賠償,而某甲之兄弟又因精神狀態不穩及輕度智能障礙,
已經失業十餘年,並無力償還任何金錢,
試問,是否會牽連某甲?
(某甲與其兄弟所犯的過錯,是否會因為有血緣關係,而會相互影響?)
若會,請問該如何處理才能夠避免某甲遭受牽連?
(可否請您回文時,順便回到我的站內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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