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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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的大哥將我婆婆所有現金,每個月房租收入及保險到期領回保險金全部移轉到自己的名下,婆婆目前半身癱瘓無行為能力這種行為是否已涉及"侵占罪"要如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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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11-02-10
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38條(侵占電氣與親屬間犯侵占罪者準用竊盜罪之規定)第三百二十三條及第三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刑法第324條(親屬相盜免刑與告訴乃論)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