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罪..需具備什麼條件?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如果是他自己公開姓名住址電話...寫在別人網頁..然後我複製到另一個公開網頁..算妨害秘密罪嗎?

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5-09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二款妨害秘密罪之立法目的,係對於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之行為,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惟為兼顧基於正當理由而有拍攝、錄影他人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之必要,俾免刑罰過苛,而妨礙正當偵查作為或其他社會公共利益,乃於其構成要件中明列「無故」之限制要件,以調劑法益衝突。而上述法條所稱「非公開之活動」,係指活動者主觀上具有隱密進行其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