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偵查庭結束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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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因為停車糾紛,被告公然侮辱。

事發經過是,對方車子檔在停車格外,不停進去。我示意按了喇叭,對方才從附近的宵夜
店家走出,之後對方將車子斜停,而我後方剛好又有車子來,導致我的車子被困住無法離
開。

後來被困將近20分,我等後方車子離開。才以很貼近對方車子的方式開入停車格(無碰撞
),但是對方跑到停車格上,所以我就下車並罵了操你x、跟比中指。後來我還是停到車
格。被對方錄影之後就被告了。

第一次警局筆錄時,有請警察聯絡對方,但對方不願意出面和解,今天開偵查庭,對方也
是不願意出面和解。

想請問到時候法官判時,大概的罰金跟對方的民事求償,我會賠償多少?ps我是一般上班
族,薪資約每月4萬

謝謝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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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6-03-24
標準的被釣魚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3-29
我也覺得我是被釣魚了,因為對方完全不出現
Yedda avatarYedda2016-04-02
也跟檢察官說,他不會和解,不要聯絡他
Mason avatarMason2016-04-03
那就不要聯絡他啊
Susan avatarSusan2016-04-08
對方完全沒有連絡資訊,也無從連絡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4-08
就不要連絡,等該出現時就會蹦出來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4-09
可看下類似量刑http://sen.judicial.gov.tw/pub_penrsbin/pe
平均約罰5000-20000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4-11
民事對方沒出現不一定告 看法官 依雙方財產,受傷害程度衡量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4-15
民事有的話個人覺得在1-5萬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