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偷把我的機車過戶為他自己該如何討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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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人未經過我同意將我的機車(我已成年).自行過戶(上面簽名非我本人簽的)還簽錯字將我的機車變成他的還可能已經變賣而那個家人跑出去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而這台機車還在繳貸款如果我不想顧慮是家人這個包袱決定大義滅親我該如何遵循法律討回公道或報警處理?應該有哪些要注意....此家人已經行為偏差給太多次機會死性不改已經不想給任何機會了麻煩懂法的人替我解答...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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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10-16
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二百十七條(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
Harry avatarHarry2011-10-20
1.到法院告訴其過戶行為是無效行為2.如此機車仍要回復你名下,但是若原物已被他賣掉也交付給他買受人時,這時法律保障該買賣契約成立以及移轉交付之物權有效。3.你方當然已要不回原物機車,所以該家人對你負有賠償責任,你可請求賠償。法律關係就是一事歸一事。只能這樣處理...Showmore
Mary avatarMary2011-10-18
提告兩種~一個偽造文書~另一個使公務登載不實!你要報警還是要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都可以!
Susan avatarSusan2011-10-20
報警吧!!!!!祝順利
Yuri avatarYuri2011-10-20
1*帶齊所有文件,去向警方報案告他侵占罪2*由於過戶並不須本人簽名,只要證件齊全即可辦理3*警方會根據車籍資料追查機車的下落,假使已經變賣,將會向法院申請去車行扣押車子2011-10-1611:32:48補充:4*貸款仍舊須繼續繳納,因為車行是針對購買者,而非持有者;倘若你不繳納,車行可提告5*車子是證物,等物權所有人確定方能領回...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