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E-mail罵人,是不是仍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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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E-mail是個人信箱

但假設寄給對方,對方正在用投影片接出電腦螢幕

並且同時秀出XXX是XXX的侮辱字眼

雖然寄件者當初只是想寄給他個人,但收件者無意間卻秀出這段給所有人

這是不是仍然可以構成公然侮辱?



另外如果信件不是寄給個人,而是某公司,並且罵的對象是公司

因為公司的信箱公司多數且不特定員工都可以開

那是否私信罵公司,可構成公然侮辱?因為不特定員工都可以開該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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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9-17
如果寄件人並非故意,且是由收件人自行開啟,不行。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9-17
兩個都是不構成,可以回去看構成要件。
Megan avatarMegan2016-09-18
公司信箱應該是特定多數人...然後侮辱法人之名譽是個
爭議。傳統實務見解認為法人也是公然侮辱保護客體,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9-18
但我記得近來有學者跟少數判決有排除法人。
Donna avatarDonna2016-09-21
為什麼我都回完才看到是誰發的@@
Tom avatarTom2016-09-24
XDDDD
John avatarJohn2016-09-24
假的,我眼睛業障重啊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9-28
你都說無意間了,怎會有公然侮辱的故意呢
Edith avatarEdith2016-10-02
別人寄信來侮辱我。我無意間公開信給所有人看。是兩回事吧
John avatarJohn2016-10-05
除非我能證明寄信人有意讓我意外公開,問題是怎麼舉證?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0-05
不算.
Robert avatarRobert2016-10-10
這很煩欸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0-15
颱風天,開心看
Eden avatarEden2016-10-17
這個不能桶嗎
Jacob avatarJacob2016-10-22
不構成公然侮辱,是寄件者自己秀給大家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