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去年10月的事了去年10月13號我騎車對方行人然後我擦撞到她我當時看到她緊急煞車然後往右邊閃結果我整個人連車帶人摔出去了當我牽起車後對方就走過來問我為什麼沒看紅綠燈可是那邊沒紅綠燈阿之後我就想說算自己倒楣吧因為我整個人受傷很嚴重那個人看起來就完全沒事一樣之後我就牽起車準備去上課了途中我發現手機不見了於是我回到現場看到對方還在我就問她說我手機在你那嗎她說撞到人就這樣走掉噢?我只好說對不起但是他說她腳受傷可是腳受傷剛剛怎麼可以走到我摔車的位子呢?之後有路人甲叫我帶對方去看醫生我只好說好我帶她去但是對方說不用我在自己去就好於是我們就互留資料晚上我下課的時候她跟我說她現在人在醫院說腳很嚴重我就關心她說有沒有怎樣之類的然後隔天早上她跟我說準備要開刀了中午有個無顯示號碼的��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我該怎麼做?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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