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生前過戶及贈與 繼承人現要討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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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從小就和他叔公住很近

叔公本身沒有娶老婆所以也沒有小孩

由於叔公待我朋友視為兒子

所以過世前一年分別以買賣分式及贈與方式過戶兩間房屋給我朋友

(用買賣方式過戶是因為想要省贈與稅

但是後來叔公過世後 國稅局也有約談我朋友買賣過戶那間是否為贈與

我朋友也老實說明 最後也都完成補繳贈與稅)

現在問題是 我叔公的唯一法定繼承人 叔公的哥哥

咬定我朋友第一間房屋是買賣過戶 但無任何轉帳匯款證明

控告我朋友買房屋不付錢 所以需支付他600萬元整

又說我朋友第二間贈與房屋是趁叔公不知情方式下偷偷過戶

(贈與那間有張白紙黑字證明叔公是自願過戶的 並有親筆簽名)

請問版友 因為上述事實皆發生在過世之前

如果上法院的話 我朋友的勝算是不是很大

那又問 是否可以反告叔公他哥哥誣告 要求精神賠償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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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12-03-25
民事沒有誣告的問題 利益龐大建議請律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