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醫護人員施加暴力等應另立特別刑法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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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近來社會氛圍,不知道是受媒體營造還是什麼樣的影響

只要社會上出現有醫護人員執行職務時受暴力或侮辱時

社會氛圍總是特別義憤填膺

如果醫療事業在社會大眾心目中有如此特別崇高而神聖的地位的話

為何不特立相關特別刑法,施以較程度高的處罰刑度,來嚇阻相關類似行為再度發生?

請問各位先進不知道世界各國有無相關的立法先例可循?

抑或在立法學上有什麼特別的考量導致一直沒有訂定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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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5-09-05
酒駕就是啦,原本酒駕是行政罰,現在就是刑罰啦,而且是嚴
格的0.25一口就中。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9-06
原本行政罰無法嚇阻,所以才提升為刑罰。以後如果類此事件
越來越多,說不定會迸出傷害醫療人員加重處罰的規定。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9-10
現在其實就有啊 醫療法有相關規定
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足以妨害
Kama avatarKama2015-09-14
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Lucy avatarLucy2015-09-17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醫事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09-18
補充一下是醫療法第106條。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9-20
比較上,該條法定刑與刑法第277條相當,不過比第304、30
5條重,而實務上只要不是最低法定刑有做加重的話,量刑
還是看個案法官的心證。所以嚴格說起來,醫療法第106條
沒有什麼實際上加重的意義。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9-23
故意不一樣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9-23
以後處鞭刑好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9-24
我知道故意不一樣,所以拿可能涵蓋到的三個刑法條文比
較。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9-29
重點是卡在是否告訴和非告訴,如果檢方知悉後主動偵查,
Zanna avatarZanna2015-10-03
輿論的催化反應是否可如酒駕,還有醫護界對司法體系其實
也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姑息態度.
Eartha avatarEartha2015-10-05
從新聞來看,會打/侮辱醫護的多半是民代,真的上法院
後面真的沒完沒了
Poppy avatarPoppy2015-10-09
民代被抓去關的時候還可以領薪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