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被燙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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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朋友在某間餐廳被另一名工讀生(高中生) 不小心被熱水燙傷右腳踝

有先去醫院診斷治療,後來將傷勢單拿給老闆並求醫療費用,由老闆呈交予上頭


但是 這傷已造成生活上嚴重的不便,也不願繼續在醫院治療(怕醫院通常都治療的慢)

之後,朋友昨日到一家對燒燙傷很有效的民間診所,

醫療價錢是700 + (藥)300 = 1000元,兩天回診一次

半個月左右可以好,因此回診次數最多8次,總共醫療費用為8000

請問這8000是要跟另一名工讀生求償,還是由餐廳負全責?



(不過,昨天看醫生回來後,朋友的姐姐有跟對方的媽媽談,對方說他們承擔不起付2000元就好)

這時是要上調解委員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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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5-04-17
告過失傷害後 對方就賠得起了
Tracy avatarTracy2015-04-19
職場發生的,可以算職業傷害,去申請勞保給付吧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4-23
同一樓 告了就賠的起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4-28
告對方過失傷害,附民,法代連帶,就會有人拿出誠意了
記得所有的醫療單據都必須是正式收據.
Una avatarUna2015-04-28
然後因為是職場發生所以去申請勞保給付,如果沒有保勞保
又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4-30
沒有保的話,籌碼就很多了,和老闆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