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BB槍跟槍械管制條例的界線到底在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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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上有一篇是一名男子半夜試槍,被巡邏的警察抓到,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送辦,在新聞中男子試用鋼珠彈射擊,著個被送辦能理解,本身有再打生存,BB彈本身打到就會破皮了,但是像有一則報導是女兒救家暴母(手持BB槍)事後女兒恐槍砲彈藥送辦,還有之前也有一些槍砲類新聞送辦的,想問擁有BB槍和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送辦分界點在哪裡,是持有,還是當下用途,還是其他一些使用細節差,有詳細的法律條文跟解釋嗎?因為我本身不是修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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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3-27
擁有BB槍不一定違法但公共場所亮槍(非生存遊戲場地)就一定違法至於槍砲刀械管制條例所規定的槍械大多以殺傷力來定義而殺傷力依據司法院秘書長81年6月11日祕台廳(二)字第06985號函釋只要以彈速測定儀於槍口前方1公尺處測得發射彈丸速度後換算發射彈丸單位面積動能20焦耳/平方公分以上就會有違法問題相信相關店家都知道相關規定所以板大去購買器材時可以詢問一下比較好...
Hedy avatarHedy2014-03-27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販賣BB槍是違法的,在新聞報導在苗栗,小朋友玩BB槍就不小心射到路人,所以小孩子的父母親要負起連帶的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但是小朋友屆時不能把危險的事情當成好玩,命很重要。2014-03-2817:22:46補充:我要補充的一點就是說選小孩子挑玩具槍要特別的小心,家長們就很擔心小孩子在公園玩玩具槍太危險了,萬一射到路人,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