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某某人1=以下稱甲某某人2=乙我=丙土地1=A土地2=B土地3=C一塊地有兩個人共有,甲持有A和C土地,乙持有B土地.後來丙向甲買了C土地後要登記,但是法律規定面積太小不能登記,但是丙簽了契約.後來甲把A土地賣掉了,但是A土地太小所以也連同B土地的一小部分一起賣了.所以甲的代書和乙說:甲會賠乙這塊地,所以又從丙的C土地切了一部份給乙(丙尚未登記).這樣就變成丙少了一塊地,所以丙決定先將剩下的C土地趕快登記.但是,丙登記完後卻發現C土地變大了;B土��
[生活法律]土地糾紛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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