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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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egan
at 2010-05-16T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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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nda101:講講合法手段威脅合意性交的例子比較有意義點 05/16 14:21



這個問題你好像問了兩次,我應該回答一下。



先說,我不知道黃榮堅的邏輯能不能繼續推到性交,但我知道許玉秀應該可以,

因為我前面提過許玉秀在課堂上同意「惡害告知要以手段不法為前題」,而那堂

課討論的案例設計,就是以性交為交換條件。



至於我,我不認為黃榮堅的邏輯可以推到性交。原因是法律對於性自主的保障

高度,比金錢自主來得高,這可以從強盜罪必須要「致使不能抗拒」,但妨害

性自主的不法要件就鬆的多看出來。



換句話說,立法者對人民「陷入性自主困境」與「陷入金錢自主困境」的保障

程度是不同的,所以行為人用一樣的手段,但使對方陷入不同自主的困境,就

有可能產生不同的責任界線。



另外一個可能的角度是金錢本身的特殊性。金錢一般就是用來流通交換東西的,

所以立法者對於人民使用金錢交換對他而言「划算」的東西,保障空間比較大是

可以理解的。但在台灣目前還歧視性工作的環境下,「性」顯然還不能被當成像

金錢一樣流通交換的貨幣。




所以在現行的立法下,我認為釋義上不能把黃榮堅的邏輯推到性交。不過如果哪

一天社會環境跟性立法改變了,結論就有可能不同。




至於性到底能不能拿來當成自由交換的貨幣,以及同樣是願意拿性交換,但怎麼

區別「主動提出」與「被動答應」間的不法評價,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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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5-16T11:38
※ 引述《rovk (怎麼...)》之銘言: : ※ 引述《jasonvlee (jason)》之銘言: : 不要在硬ㄠ了,很難看...... : : 所以e-mail內容到底實或不實,本來就不在這個案子法院的審理範圍 : 您也都知道這點啊, :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你要移花接木,拿判決裡 ...

請教民法繼承順序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5-16T10:25
※ 引述《lchbird (新手上路)》之銘言: : 小弟在大學上過一點點民法,印象中,繼承第一順位是配偶(只記得這樣子 XD) : 後來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找了第 1138 條: :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 二、父母。 : 三、兄弟姊妹。 : ...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0-05-16T06:04
※ 引述《jasonvlee (jason)》之銘言: : ※ 引述《rovk (怎麼...)》之銘言: 不要在硬ㄠ了,很難看...... : 所以e-mail內容到底實或不實,本來就不在這個案子法院的審理範圍 您也都知道這點啊,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還是足下認為有不實就是不實,亦或是呈審法官就是你女友, ...

店家所定"偷竊罰原價10倍"構成恐嚇取財嗎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0-05-16T03:56
※ 引述《rovk (怎麼...)》之銘言: : ※ 引述《jasonvlee (jason)》之銘言: : : 標題: Re: [問題] 店家所定and#34;偷竊罰原價10倍and#34;構成恐嚇取財嗎 : : 時間: Fri May 14 21:14:31 2010 : 雖然我不太懂這串討論串在討論甚麼 ...

我爸把我的網路線剪掉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0-05-16T01:40
: 推 depravity:1.可以 (只是會時效過了被不起訴) 05/16 00:16 : → depravity:2.可以 只是幾乎沒有贏的機會 05/16 00:17 : → depravity:3.這要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