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跟人發生互毆,目前已經提告了(對方沒有告我傷害,追訴期過了),雙方在調解委員會沒有談成,要準備上法庭了
1.我想請問各位,如果庭上談成了和解金,法官要我簽署撤回告訴,萬一事後收不到錢是否只能強制扣押?
2.亦或是我可以庭上告知法官我的和解金額是多少除非我拿到錢我才會在判決出來前撤告
因為對方明擺著就是爛命一條的想法,所以我需要思索一下,不能隨意撤回告訴,希望了解一下是否有更好的和解金收款方式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