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被轉彎車撞飛..請問專業人們士針對提告&賠償和解事宜!! - 法律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4-05-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甲車-對方(駕駛汽車)乙車-弟弟(騎機車)未成年&無照
甲車和乙車在同條馬路,該馬路是閃黃燈的,
甲車要右轉並沒有禮讓直行的乙車,同時也沒有打方向燈
甲車是直接由外車道轉彎,...
乙車被撞飛,乙車被甲車夾在牆壁中之後意識模糊
(因為此轉彎處剛好有一到矮房)
導致弟弟-嚴重內出血性休克,脾臟破裂摘除.肝臟腎臟撕裂.左手臂斷裂
肋骨斷裂一根唇顎有撕裂需縫合身體多處擦傷和撕裂傷
一開始有緊急輸血12000cc並到加護病房觀察
但是當天晚上腹部嚴重出血,緊急開刀摘除脾臟
在加護病房住5天.這5天都屬於昏睡中
.轉普通病房後,弟弟是清醒了但他的情緒一直無法恢復
一直屬在精神創傷中,也有睡眠障礙,整個人呈現驚嚇癡呆的狀況
情緒也一直很起伏,家裡的人都一直在安慰他也不敢去刺激他
醫生有幫他做腦部斷層檢查,腦��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4-05-21T09:33
發問的大大妳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那對於以後工作的勞動力減損要怎麼估算呢?(弟弟目前是學生)
因為我打去勞保局問他回我說,勞保局算的跟保險公司算的不一樣
答我方傷勢情形為脾臟切除,這剛好是法界及醫界有較多爭論的部分
終身喪失部份工作能力的損失
依照目前法院實務見解
可以分成幾個不同的區塊
a.依照台灣高等法院96訴字12號的見解
而脾臟為人體器官之一,若遭切除,即不可復得,自影響人身器官之完整,已屬重大不治之情形,而脾臟之切除,雖其功能在西醫觀點可由其他淋巴組織替代,但卻有增加特殊感染機率,即人體免疫力減低,就人體自然防衛體系而言,若免疫能力之降低,身體遭受外界侵入之危險相對增加,對身體及健康之影響不可不謂重大,況脾臟之切除,其所主掌對身體之主要功能喪失,對人體將有重大影響,本件原告之脾臟已經被切除,原有功能完全喪失,且致人體之免疫機能受損,自屬對於身體及健康有重大不治之傷害。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3條附表所定殘廢給付標準及喪失勞動能力表所示,原告所受之傷害屬該表所定殘廢給付標準中第48項「喪失脾臟或一側腎臟者」之第九級殘廢,而上開勞工保險條例第53條所定之殘廢給付標準表,係經過專家綜合各種殘��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4-05-21T09:26
http://x.co/5wTIH
希望對你有幫助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4-05-20T08:21
如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保險理賠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中部地區民眾可至本人辦公室免費諮詢,林老師親自講解車禍處理流程。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5-24T05:17
有關傷殘幾付之相關規定樓上的大大已有詳盡之說明相信對提問者幫助很大.本人在此作補充性回答
1.甲車-對方(駕駛汽車)乙車-弟弟(騎機車)未成年&無照.Q:那弟弟無照,如果跟對方談賠償會不會吃虧呢?
刑事部分:因為這並不影響過失犯之認定.所以有照無照不在偵審審酌範圍之內.但會影響到被告量刑之刑度
民事部份:對方會因無照駕駛而主張被害人與有過失外且會主張機車所有人同負連帶賠償責任.依最高法院67年台上字第21111號判例:[上訴人明知加害人張某未領有駕駛執照,仍將該小客車交其駕駛,顯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亦即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應推定其有過失。].所以對方會依民法第184條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規定.請求機車所有人同負賠償之責.也就是機車所有人會於民事賠償訴訟中同列被告.除非機車所有人為其本人
建議先提刑事告訴此部份除不影響本應請求幾付之權益外.亦有催促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之效果.你們求償之對象不是保險公司而是被告.保險公司是應由幾付保費之被告去督促保險公司理賠而不是你們在追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不會成為此案之民刑事被告.本件被告如有消極之處理態度.如全部推給保險公司.而本身想置身事外時.則建議同時聲請假扣�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4-05-24T11:13
我有到警局那照片和圖
甲車的撞擊點在車頭乙車則在左側偏後面
等於說弟弟的機車已經行徑該路口的一半
卻被要轉彎的甲車撞到?
建議先釐清肇事責任
再安排調解
以免調解時雙方各說各話
如有其他疑問可來電討論
參考:
首席理賠100招/痞客邦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4-05-22T13:21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有相關問題都可提出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4-05-20T12:23
法律相關問題,歡迎來站上直接問律師
如果必須用到法律程序才能解決您的問題
有專業的律師會維護您的權益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4-05-22T15:50
1.法律網路拍賣商標法及著作權法違反法律分類各種衣服款式、皮包、飾品、鞋類.食品.化妝品.上面有授權序號,購買只能使用權利並未授權販賣。以上的規定禁止在網路上販售。台灣屬地主義商標。違反商標法.產品附有【拍賣網刊登有商標.網拍不小心觸犯,商品,商標法.商標人】拍賣網刊登有商標網路.散佈.販賣.未經著作權商標人同意.、
參考資料:
知識家法律相關問題請搜尋奇摩知識家、【法律專業的天空第一線實務經驗】。"有許多不同法律新知及承辦案件案件參考。
參考資料:請搜尋奇摩知識家【法律之人第一線實務經驗】。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5-22T02:26
大大好,
大大的問題與疑惑一定非常多,先就大大文中的主要關鍵問題作簡單說明.
大大說:據了解強制險是不分肇責的!!但為何對方保險公司要這樣回我)之後對方一直沒消息
強制險的醫療部份,現階段,確實可以先進行申請.
(保險公司如果說,必須先簽和解書才可以申請)
(跟保險公司說,好爸爸與帥兒子叫他去路上撿狗屎)
(不是要他撿來吃,是要他撿來去領獎金)
而且,強制險的先行申請,一但法院判決或之後和解,對方都是可以扣除調強制險已經給付的理賠金額.
換句話說,既然不分肇責,民事賠償的時候,又可以扣除,現在申請,有何不可.
2014-05-2021:40:01補充:
9級殘,又年輕(不到25歲=40年的"勞務減損")(19047月薪)(沒有殘廢合併升級)
最低(判決)=170萬
最高(判決)=270萬
無照≠肇事因素(與民事賠償無絕對關係)
保額不足?
1.肇事者自己貼(和解之前提)
2.只能夠在法院判決確定後強制執行(訴訟後的判決)
2014-05-2021:40:14補充:
提告?
分,,刑事與民事
而且,和解與訴訟,,是兩回事.
看肇責?
民事賠償,本來相對於肇事責任.
撞擊點?
車頭,車尾,車身...都沒有關係.
對方已經可以肯定是"肇事主要因素"
2014-05-2021:40:24補充:
照顧一天是多少?
精神慰輔金?
其他部分,請大大自行查閱網路相��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4-05-24T01:48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5條:
保險人於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依本法規定對請求權人負保險給付之責。
保險人應於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交齊相關證明文件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之;
相關證明文件之內容,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構)訂定公告之。
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前項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應按年利一分給付遲延利息。
第一項請求權人請求保險給付之權利及未經請求權人具領之保險給付,不得扣押、讓與或提供擔保。對方肇事者的強制險或我方的強制險申請但只能擇一申請,無法重複請領。強制險理賠項目如下: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有人可以告訴我這樣是誰隊的多誰錯的多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4-05-20T00:00
第一當事人:我(行人)初判:疑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無來車(安134-1-6)第二當事人:對方(騎機車)初判:疑行駛時,未注� ...

請問大家練習剪輯的作品會擔心版權問題嗎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4-05-20T00:00
我想練習AE作剪輯和特效的影片,但我能想到的素材多半來自於網路的音樂和已經做好的影片我把這些在進行後置放 ...

我在緩刑期間一年不能再犯是指....?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4-05-20T00:00
請問我因為商標權的關係處於緩刑一年
那這一年內我不能再犯的是指商品權益,還是只要是官司都不行???
因� ...

很急名字職業工作地點被PO上網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4-05-20T00:00
我想請問我老婆是護士打完針拋棄針頭時不小心刺到患者我老婆當下有道歉但對方卻把我老婆名字職業工作地點拍 ...

畫圖在網路上發表,著作權問題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4-05-20T00:00
請問像在網路上畫圖人物之類的造型如果怕圖被別人盜用或是以原創身分把圖拿去用是不是要申請甚麼著作權之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