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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責任險與越級駕駛

Lucy#法律

我太太領有50cc機車駕照,今年3月29日騎了她妹妹的機車發生車禍,看路上監視器顯示我太太綠燈直行並無違規,而對方是在紅綠燈附近路邊停車(汽車)突然左轉造成擦撞,故肇事責任在對方應無疑義.但最近對方保險公司向我太太要駕照及機車行照,我太太去跟妹妹要行照來看,才發現該機車是124cc的車型機車,這樣是不是變成了越級駕駛了?如此一來,對方的強制責任險是否會理賠?或者理賠後是否會跟我太太求償?(上網查越級駕駛的罰款好像是1,8003,600元.)我太太左腳有拉扯性骨折及肕帶受傷,醫生預計要休息36個月,目前一個半月的醫藥費大約是1,870元,她的保姆工作損失4,500元(3人x500元x請假3天).(不過保姆請假要如何舉証?)請問這種情況下是否要跟對方申請保險理賠?會不會我反要賠更多?另外,如果是綠燈右轉後才撞到路邊轉出的汽車,這樣子路權要算誰的?此時停在路邊的汽車應該等到背後出現紅燈才轉出,似乎擁有路權,但綠燈右轉的機車也應該擁有路權不是嗎?

網友回覆 3

  1. Robert

    我方還是要繳納罰單我方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對方駕照正常就好就算對方駕照有問題,我方申請,被追償的也是對方會被追償的狀況在於 道路交通處罰 21 還有 21-1越級在 22這有所區隔不過如果申請勞保,越級駕駛就會造成障礙======(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2. Ingrid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200-300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200-250元,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3. Madame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如你文中所述,『路上監視器顯示我太太綠燈直行並無違規,而對方是在紅綠燈附近路邊停車(汽車)突然左轉造成擦撞』那就表示對方理應為肇事主因甚至全責,而我方是否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類的肇事次因得看現場跡證及雙方筆錄而定!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a.車損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i.精神賠償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再計入雙方肇事責任比,就可知道我方依法得求償多少,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對方將面對『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參、回覆你的問題 Q1:這樣是不是變成了越級駕駛了?如此一來,對方的強制責任險是否會理賠?或者理賠後是否會跟我太太求償?Q2:不過保姆請假要如何舉証?Q3:請問這種情況下是否要跟對方申請保險理賠?會不會我反要賠更多?Q4:此時停在路邊的汽車應該等到背後出現紅燈才轉出,似乎擁有路權,但綠燈右轉的機車也應該擁有路權不是嗎?答:1.A.我方確實是『越級駕駛』。B.就強制險部份而言~即便我方無照還是依然會理賠給我方!至於追償問題得著重在對方是否有受傷而申請理賠?但...無照就會被追償;越級駕駛則不會!2.主要得看醫生診斷證明書來判定。3.你可以參考我前面所陳述的內容就可以知道理所當然是我方來求償。4.路權當然在我方身上!5..建議先行好好就診並將相關佐證備齊,再來好好談,好好運用以刑逼民的手段將有助於我方談判。6.原則上就是這樣,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再說吧!以上,請參考。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伍、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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