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精神疾病工作不告而別 - 法律
By Ingrid
at 2014-05-13T00:00
at 2014-05-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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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有社交畏懼症,只是比較不明顯,也沒就醫過,退伍後我就去找了份薪水不錯的工作,前4個月是作業員,後1個多月是辦公人員,前後做了5個多月,但前4個月還好,因作業員工作單純,同事們還是會跟我說笑,三個月就能適應的住了,之後被調到辦公室,大家只顧著忙自己,沒人教我,感覺上都要我自覺,我問人,他人都說我不知道,我沒摸過這東西,也有帶我的人,問他!他總是說:我在忙,你自己去翻以前的資料來看就會了,所以我還是硬著頭皮去做,但是做錯了,他卻說太離譜了吧,能力這麼差唷,做了這麼慢了還做不了,一個月你到底是要做多久(其實才做了一個多禮拜),等到我東西被他發現做錯了,他才會大概的教一下,辦公室的人感覺上不喜歡新人,連加班訂便當也不會問我,主管也直接把資料放在我辦公桌上,沒有清楚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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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ob
at 2014-05-13T01:38
at 2014-05-13T01:38
2社會上,除了有好朋友會指點一二外,都是自掃門前雪,別人的失誤,正好可以展現自己的優點,都是站在別人的肩膀上往上爬到高職位、高薪資。教導旁人,此人能力就會超越自己,對自己前途就會造成阻礙,所以沒有人願意去協助週邊需要幫助的人,這就是社會的現實與冷漠
所謂社會教育,其實就是指自己出錯後才學到的經驗與代價
3職場工作,事情也許很單純,但牽涉到人就不單純,有些事還會牽涉到其他相關法律規範,這些都不是學校教育會教的,必須自我要求,收集資料研讀,找尋舊檔案參考,先從模仿他人處理方式出發,再精益求精變成自己的知識技能
(1)職場上要廣交同事,社會上要廣交朋友,藉由人際關係收集資料、提供意見
(2)上圖書館或網路收集資料,充實自己在其他方面之資訊與技能
4雇主有選擇勞工的權利、調動勞工職務的權利;勞工也有選擇雇主的權利、與雇主協商職務調整的權利,適當時機、適當方式表達自己意見或想法
調動規調動,協商規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祇需考慮接受與離職而已,做了決定,就勇敢面對自己的決定,不需再去煩惱其他的事
告訴自己,「死」只是將軀殼回歸大自然,連死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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