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卻不願意和解 - 法律
By Kyle
at 2014-05-13T00:00
at 2014-05-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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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發生車禍倒車出來有注意左邊是否有車來但車子已經過車道中間分隔線但不知啥時冒出來的機車撞到了我左後方對方也因撞到而倒地是擦傷有叫交通來但交通說法是他是直線車道路權比較大我們想和解打電話給對方我們很有誠意說不是有意的要負責對方卻覺得我們是有意拒絕調協請問這要怎麼解決
有意的話不就等於謀殺嗎?
有意的話不就等於謀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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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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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14-05-16T01:00
at 2014-05-16T01:00
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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