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已無租約狀態退租 房東仍要扣押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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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自己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真的很困擾><

想請教大家應該如何是好~

租約期間: 104年3月2日~105年5月1日
房租: 每月10000元
押金: 二個月(新台幣20000元)

事情是這樣的,

當初簽訂合約上的期間如上所述,

所以現在是沒有簽訂合約的狀態下,

今天跟房東說只住到下個月中,
(因為合約書上有註明未滿半個月以半個月計算)

可是房東卻回覆說合約書上有寫提前一個月還是會扣押金,除非我找到房客或是被辭職....

WTF!!!!!!!

現在沒有合約,而且我還提前一個月告知還是要被扣押金??????

這樣甘合理???

以下是與房東的對話及合約書上相關記載


http://imgur.com/a/Y1Vuq


http://imgur.com/a/0M1HC

真的很後悔當初因為覺得房東人很好而沒仔細看合約書QQ

真的學到教訓了!!!


另,民法第450條: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
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
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
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請問這種情況是否可以依民法第450條跟房東說不能扣押金??

或是有更好更有力的法條或方法的話,請大大們給建議!!!拜託了~~!

若房東仍然不退押金,是否就只能循存證信函或支付命令了?

煩請大家幫忙,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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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7-04-16
你是提前半期通知不是一期吧? 你到期的契約是5/1,
Ula avatarUla2017-04-19
下一期你只打算住半期也應該在上一期繳房租時通知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4-22
不定期限租賃,沒有提前解約問題,你只要先期通知契約
終止就可以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4-25
就算年份打錯,你只是多續約14天而已不是?
John avatarJohn2017-04-30
我年份沒打錯喔~之後都沒有簽訂合約
Yuri avatarYuri2017-05-02
提早一期是繳租金週期妳五月租期是0502開始要0402前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5-06
妳可以付了讓房子空在那0701再去點交 XD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5-09
她不還你就去申請調解就好
Tom avatarTom2017-05-11
你5月份房租全付就算先期了, 你的租約就是每個月2號開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5-14
始,要通知要在1號這個時間以前通知, 再加一期才叫先期
Emma avatarEmma2017-05-19
跟隨便哪一天開始提前一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