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強制執行處理方式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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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車禍法院已判定民事對方需賠10萬.但對方從頭到尾完全不聯絡.所以我們像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一次是依戶籍騰本地址.但大門深鎖.法院的人也說不建議直接闖入.叫我們應該在申請強制執行強要去確認對方是否確定住這.如果查封到別人東西我們會有刑責.又說他們根本不建議做強制執行.因為就算直接進入查封到東西還要許多費用.警察*2.鎖匠*1.搬運~搬回去拍賣後如果賣不掉沒地方放........總覺得他們要勸我們放棄.怕麻煩~另外有到國稅局查到對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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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3-12-04
建議你找律師處理(但律師所費不貲,整個訴訟下來可能超過法院判賠的10萬元),而且律師也不會上知識來破壞行情,搞到自己沒錢賺。所以建議你到免費服務的法律諮詢單位(如調解委員會),去諮詢相關法規。強制查封這是需要一筆錢的,除了警察x2、鎖匠、搬運外,如果你查封的是有價資產(不動產、存款等),更需要繳納保證金。一如檢察官說的,你要強制執行查封對方的住宅,由於是民事案件,法院不會主動協助調閱資料,你應該先辦理凍結資產��
Freda avatarFreda2013-12-04
1.對方顯然不願意賠償2.看起來已經超過刑事的時效或是已經刑事判決3.申請法院查詢債務人的財產然後強制執行4.若沒財產您就不能執行5.住在那不表示房子是他的6.向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尋求協助...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2-06
申請強制執行,查封屋內動產要符合2項條件,債務人為戶長,且有居住事實所以你們查到的另一個地址,即使他有住那邊但只要他不是戶長,也無法查封有無居住事實,問問管理員,鄰居而不是由信件去看現在也一大堆信件寄的地址,結果人也沒住那裡...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2-05
你的情形民事已判決,對方擺爛不處理,會建議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過失傷害人者,刑事告訴不用繳裁判費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12-05
債務人若刻意躲債以目前法律來說確實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