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某服飾店試穿一件褲子,把他穿在我自己的褲子內,然後在賣場晃了一陣子,但是,最後還是把那件褲子脫下來,塞在另一件褲子內放回去,什麼東西都沒拿就離開了...離開一段路後,店員跑過來說他們少了一件褲子,說要我回去我也很配合的回去把那件褲子找出來,但是店員仍然不肯罷休,說我偷東西,要罰十倍,否則報警!!但是我真的什麼都沒拿,褲子也還在他們店裡,只是沒找到,十倍我實在付不出來...於是就通知警察了...警察來了聽了聽也沒說什麼,就把我
急~!拿了又放回去會被判竊盜罪嗎??(已被警察函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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