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有個朋友跟我非常要好然而他曾跟一個計程車司機有行車糾紛於是他就對當時那計程車司機開槍然而有一天他說要出門走走他前一天住我家!出去的時候就遇到那輛計程車司機他們兩個就互相追逐要互撞我就跟他說不要在追了很危險之後他沒想到那計程車司機早已經去備案而當我們正在追逐時那司機已經報警也叫他們的一堆計程車把我們包圍然後警察隨即趕到我朋友不敢給他們搜(槍在駕駛座,他把14個子彈放在副駕駛座前面)那14個子彈用一個包包包起來我也沒去多問他那是什麼他也不喜歡讓我碰他的任何東西之後他自己承認那些都是他的他筆錄也是很正常我本來就不知道於是我被列為證人第一庭開過了沒有傳到我之後過一兩個月他傳簡訊給我跟我說他要打官司要律師費如果我17號不拿五萬出來給他現在已經8號了還剩9天我真的很怕法��
急..朋友說要把槍枝推給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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