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是車禍被害人~希望有好心人幫忙! - 酒駕
By Poppy
at 2010-02-02T00:00
at 2010-02-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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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地點:羅東)
98年12月中我站在店家裡買晚餐,有位酒駕的騎機車裝進店裡直接衝撞我的右腰,我人就彈出去頭撞到店家料理台然後躺到地上,當時意識半清醒,店家老闆就扶我到椅子上等待救護車及警察,到醫院診斷為頭部擦傷、胸腔挫傷、右腰部挫傷及血腫,因此在醫院住了2天,在家靜養了2個月。
肇事者酒測值為0.6,所以被公訴罪起訴,筆錄當時也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之後上地檢署對方提出調解,我也同意後送往調節委員會。
備註:
1.當時我繳了補習費(高普考)5萬多元,2個月沒上都趕不上進度也等於今年無法報考,5萬多也等於浪費掉了。本預估要找工作半工半讀也因此停擺了。
2.醫療費用大約近1萬元。
3.至於2個月都是家人在照顧我,因為腰部血腫會痛。直至今依然還要擦藥(腰內有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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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羅東)
98年12月中我站在店家裡買晚餐,有位酒駕的騎機車裝進店裡直接衝撞我的右腰,我人就彈出去頭撞到店家料理台然後躺到地上,當時意識半清醒,店家老闆就扶我到椅子上等待救護車及警察,到醫院診斷為頭部擦傷、胸腔挫傷、右腰部挫傷及血腫,因此在醫院住了2天,在家靜養了2個月。
肇事者酒測值為0.6,所以被公訴罪起訴,筆錄當時也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之後上地檢署對方提出調解,我也同意後送往調節委員會。
備註:
1.當時我繳了補習費(高普考)5萬多元,2個月沒上都趕不上進度也等於今年無法報考,5萬多也等於浪費掉了。本預估要找工作半工半讀也因此停擺了。
2.醫療費用大約近1萬元。
3.至於2個月都是家人在照顧我,因為腰部血腫會痛。直至今依然還要擦藥(腰內有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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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
All Comments
By Steve
at 2010-02-02T23:38
at 2010-02-02T23:38
其實他的心態很簡單,因為酒駕是公訴罪,有沒有和解他都判定了,他會進行調解那是想能否判輕一點,記住!賠償金如果沒有回到五萬五千,就讓他調解不成立,並於法院審理時告知被告無意填補因傷害所引起被害人的損失,足証被告罪犯後態度惡劣,因為是否和解在量刑上被歸類於犯罪後的態度(刑法第57條第1項第10款-犯罪後的態度),而且他是二罪,你沒有理由退到這種程度。
希望能幫的到你^^如有疑問或需要請參考自我介紹與我連絡
中午前打給我,我從台北事務所趕到羅東陪同進行調解(本人之助理為羅東人)
2010-02-0301:29:00補充:
忘記說不用任何勞務費用及車馬費,義務性的陪同
By Iris
at 2010-02-06T16:12
at 2010-02-06T16:12
也沒有在工作
即使要求再多
也拿不到半毛錢...
By Sierra Rose
at 2010-02-05T20:10
at 2010-02-05T20:10
By Hedwig
at 2010-02-02T06:55
at 2010-02-02T06:55
2、3.沒有人會說自己有錢的!更沒有人說到調解委員會一定要調解成功的!只要您覺得金額無法接受可簽"調解不成立證明書"然後訴諸法律行動千萬記得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只要對方有工作或財產,等官司打完(法院判決書下來)‧您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假扣押
程序,你就向當初承辦的警察諮詢或者{{地院或高院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因為是免費的‧有時候很多人去諮詢。建議:早點去排隊、去之前將要問的問題寫好‧才不會手忙腳亂。最好‧有人一起陪同。
刑事官司會先開庭,判決書下來後,法院會通知民事開庭日期。至於賠償金額法官會參考你所提供的資料(收據、證明等等)。
至於‧免費的律師我就不清楚!我沒錢請律師是自己做了很多功課,用"自訴"方式打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官司!
賠償金額是未知數。如果對方有誠意‧也就不用藉由法律途徑要個公道!
By Lydia
at 2010-02-06T15:51
at 2010-02-06T15:51
刑事方面若為過失致輕傷罪,因其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期間為六個月,若未於六個月內向警察或檢察官提起刑事告訴,則無法再追訴犯罪人之刑事責任。
對方堅持3萬元你沒辦法接受,那麼你在最後一次調解無結果時,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證明」,之後對他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再附帶民事賠償,原則上檢察官與法官是不會過問民事賠償金額。
一般車禍所產生的民事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增加生活上負擔之費用、復健美容費用、工作損失、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因車禍所產生之相關損失或額外支出原則上均須出示單據(除精神慰撫金外),對雙方賠償才有保障與依據,也是防止受害方獅子大開口的方法。會是比5萬5多的。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宜蘭分會http://www.laf.org.tw/tw/taiwan_map/yilan.php
有電話、地址,您可以去詢問。
※還有疑問,請提出,再補充回答,謝謝※
2010-02-0300:35:29補充:
你將你要的那些賠償的單據都準備好,這樣才有辦法取得想要的賠償。
還有賠償不是說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2-04T19:51
at 2010-02-04T19:51
你因為這場車禍沒辦法報考
就失去了五萬多塊
又因為這場車禍連打工也打不了
精神賠償費還有一些林林總總的加起來
六萬多也算合理
雖然我不懂法律
但....那也太誇張了
如果堅持三萬,那你直接告了吧
這場官司你一定贏啊
你照你打的那些話跟法官講
應該很有用
這是我個人的建議
雖然感覺好像很沒用XDD
拍謝~不是很懂法律!
By Hedy
at 2010-02-05T05:19
at 2010-02-05T05:19
這樣你的索賠絕對成功
拿出你因傷所受的損失(繳費單)絕對不只那5.5萬
免費律師請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
2010-02-0223:54:32補充:
公訴部分只是公共危險罪
個人傷害部分須另案告訴
不用擔心對方是否賠得起
俗語說的好沒那**不要吃那些瀉藥
去爭取你應有的正義
By Olga
at 2010-02-04T16:23
at 2010-02-04T16:23
想調解又沒有誠意不覺得很奇怪嗎?
再說他酒醉駕車本來就不應該
好家在今天版主受的傷是可以用治療來挽回
如果今天萬一生命出了個什麼差錯
那還得了?
5萬5我覺得小姐你太有良心了
那種軟土深掘的人
明明就是他的錯他還有臉跟你殺價...
今天6萬6又不是說是一個很無理的價格
堅持只肯三萬
有點扯...
我只能給妳這點意見
畢竟法律不是我的專長
希望妳能夠得到適時的正義
要記住
酒醉駕車的人就是不對
不要太有婦人之仁了
但也不要得理不饒人
心中要有一把尺
By Hamiltion
at 2010-02-06T21:26
at 2010-02-06T21:26
明明是對方的錯
對方又那麼沒誠意
何必心軟呢?
該強硬就該態度硬一點
不然只會被欺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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