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網路素養的法律問題﹝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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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明把「非輪嗨」的音樂轉成mp3的格式放在自己的網站上,讓大家下載2.小明收到一封謾罵蔡一林的轉寄信,由於覺得寫得太棒了,因此轉寄給其他同學分享。3.小明很喜歡F4,所以他到F4的相關網站抓一些照片,放在自己的網頁上。4.小明趁阿康不注意時,進入阿康開著的電腦逛逛,因為沒有竊取或更改資料,所以沒關係?5.小明買了一個原版的window7光碟,為了怕搞丟,於是就燒了一片備份留起來。6.小明買了一片阿妹的CD,並且把CD轉成MP3的格式,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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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0-01-27
Q1.Q2.Q3.A:在網路上以E-mail轉寄他人所創作之文章、圖畫、音樂、影片等著作時,會造成「重製」、「公開傳輸」他人作品之情形,如果僅僅轉寄給家人或特定的一、二位朋友,可以認為不涉及公開傳輸給公眾的問題。但是,把這些作品轉寄給多數朋友時,可能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第26條之1、第91條、第92條)Q4.小明趁阿康不注意時,進入阿康開著的電腦逛逛,因為沒有竊取或更改資料,所以沒關係?A:觸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