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是否需成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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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6 條

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以及第 9 條

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
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
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
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在高中的性平會若要加入學生代表,

勢必會出現未成年的情況。

性平課程、教材的討論應該沒問題,

但在調查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案件時,

未成年的學生代表是否可以加入?

請教各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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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4-21
直接問上級主管機關看看(?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4-24
我以前在學校當學生代表的經驗是有的哦,但也是聽『大
人們』勸合搓湯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