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競合 和 法條競合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想請教一下 各位先進 刑法

359 無故刪除變更電磁紀錄 and 210 變造準私文書 論想像競合

or

359 無故刪除變更電磁紀錄 and 339-3 不正方法變更資料取財 論想像競合


這四個明明都是 公共信用 社會法益的犯罪

為什麼會變成想像競合 而不是法條競合呢? 謝謝。

--

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2-02
google 這兩個差異的說明先
Puput avatarPuput2016-12-06
誰說359是公供信用社會法益的犯罪?
Iris avatarIris2016-12-08
實務見解,沒有理由
Belly avatarBelly2016-12-09
法條競合->用一條法律來概括兩條以上法律的罪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2-12
例如332= 328+271,但有332直接概括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2-13
332是結合犯,係指特定刑法分則之犯罪規範,結合了
Leila avatarLeila2016-12-14
倆可以獨立成罪的構成要件,成為獨立之犯罪
跟法條競合完全無關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2-17
法條競合跟想像競合都是"一行為"、形式數罪
Leila avatarLeila2016-12-19
強盜跟殺人結合,絕對是兩個行為好嗎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2-23
區分想像競合跟法條競合關鍵在法益是否"有包含"
Mason avatarMason2016-12-27
成立想像競合,就是實務認為法益沒有彼此包含而已
Steve avatarSteve2016-12-29
339-3的法益,很明顯是財產犯罪的私益
359法益眾說紛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