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加盟便利商店但不是由我本人來管理我請了親戚來管理但是在今年卻發現他拿客人的帳單繳款的現金繳他自已的貸款這事情已經不止一次是直到最近次數太多總公司才派人來家裡說明這件事情我才知情現在總公司要求我賠違約金加起來要二百萬請問這樣我需要賠嗎?我都不知情公司在第一時間也沒有告知我與員工口頭告誡而以而員工也已經把全部拿取的現金全數繳環給消費者了現在公司說要強制與我解約不然就要告我請問這樣案件會成立嗎??公司能
想問有關業務侵佔的問題(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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