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而未注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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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22-04-12T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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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車禍案件
雖然是因為行人突然的穿越馬路
造成駕駛來不及而撞上
但駕駛要負"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因此就佔了幾%的比重

那在刑事案件上面
如果有一個人持刀傷人
而被傷者是可以閃開的
但是他沒有閃讓他傷害到
如此我們可是說他應注意而注意
才讓加害者得逞
也要被傷者負部分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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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2-04-09T02:03
沒錯 你說的對,難得遇到一個有腦袋的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22-04-13T00:21
而且你還漏掉加害者如果因此手扭傷, 被害者也要承擔責任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22-04-09T02:03
有人持刀來殺你,閃又不是義務
也不是責任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22-04-13T00:21
更何況妳都說來不及而撞上,那你要說明為何來不及???
是在摸副駕大腿呢? 還是眼球飄向人行道辣妹而沒注意車行
方向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22-04-09T02:03
原PO應該沒看過刑法第14條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22-04-13T00:21
檢討受害者的論點...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2-04-09T02:03
原PO連過失定義都不知道,後面就亂了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22-04-13T00:21
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這要計算反應時間。而且照
你的邏輯,強姦犯都是因為被害人穿太性感囉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22-04-09T02:03
基本上駕駛能夠免責多半在於相對距離and車速>反應時間
也就是說當你從這麼近的地方跳出來,在這種車速跟距離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22-04-13T00:21
駕駛的反應時間>撞上的時間,主張這部分就可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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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22-04-09T02:03
至於趴數基本上是民事算責任的,刑法只會斟酌用在量刑度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22-04-13T00:21
行政責任 刑事責任 不一樣 不能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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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y
at 2022-04-09T02:03
還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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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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