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生車禍住醫院至今治療一個多月對方一直不出面這場車禍市對方從後頭撞我責任歸屬於對方對方直說他的保險公司會跟我連絡對方是新光產險打過兩三次電話來要求和解周圍朋友給我的回應是兩級化有人說保險公司跟雙方和解無關保險公司只賠償公司認為該賠償的部分不夠的部分我這個受害者再請求鄉鎮公所調解保險公司跟和解無關所以我可以跟保險公司先拿賠償金再去區公所要求調解委員會處理另一派說法是叫我不要這麼笨不要理會保險公司因
應該理會對方的保險公司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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