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分手但是他要告我侵占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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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我男友住院然後他叫我去他的銀行領錢付他的醫院費,然後我把他所有的錢全部領出,那有造成侵占罪嗎?然後是他先給我銀行密碼存簿,那他如果去調銀行射影機,我確實有去那一家銀行領那一筆錢出來,那這樣算是侵占罪嗎?請法律人士幫忙回覆這個問題感激不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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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11-08-07
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看他的醫藥費要付多少了,拿人錢是不好的,所謂持有他人之物包括錢財,不過這條罪因為適用刑法第324規定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同財共居親屬包括同居人,,如果��
Kyle avatarKyle2011-08-09
沒有同居三年多的男女朋友??那可提供雙方通聯記錄包含電話簡訊或其它通訊方式!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8-09
假如你是領3.4萬繳他的醫療費就沒有侵占問題但因為你是有多領就有侵佔的機會阿因為你是說"我男友住院然後他叫我去他的銀行領錢付他的醫院費"
Elma avatarElma2011-08-09
按照妳的說法不論是詐欺或侵占都告不成的!指要能夠舉證妳們是男女朋友交往是男方自願幫你支付費用才叫你去領錢.那來侵占的構成要件?於法不合.也違背經驗法則不用擔心!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8-09
我猜想就是沒有不然他怎會說是她男友自願給他密碼帳存簿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8-07
是呀~樓上說的是最重要的點你沒有說領出來的錢是否全數用在付男友的醫療費用?
Ina avatarIna2011-08-08
好像不是侵占而是竊占罪,不管怎樣都是犯法,除非你有明確告知或者將餘款退回。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8-09
最重要的點你沒有說.你領出來的錢是否全數用在付男友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