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捺指紋嗎? - 法律
By Yedda
at 2009-06-23T13:52
at 2009-06-23T13:52
Table of Contents
第 212 條
法院或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得實施勘驗。
第 213 條
勘驗,得為左列處分:
一、履勘犯罪場所或其他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
二、檢查身體。
三、檢驗屍體。
四、解剖屍體。
五、檢查與案情有關係之物件。
六、其他必要之處分。
第 215 條
檢查身體,如係對於被告以外之人,以有相當理由可認為於調查犯罪情形
有必要者為限,始得為之。
行前項檢查,得傳喚其人到場或指定之其他處所,並準用第七十二條、第
七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五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之規定。
檢查婦女身體,應命醫師或婦女行之。
第 175 條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所、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傳票至遲應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 178 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管法院裁
定之。
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拘提證人,準用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之規
定。
雖然有學者批評現行法規定不當,但是,依照目前的規定,
雖然你不是被告,但如果「檢察官」傳喚你去按指紋,你就
相當於證人的身分,原則上有義務配合。
※ 引述《keitaro19 (keitaro)》之銘言:
: 因為公司遭小偷了
: 目前懷疑是內賊所為
: 所以有可能會要求公司員工都要捺指紋讓警方過濾
: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拒絕?
: 我記得CSI裡有演說要取得對方指紋好像要請法庭出「搜索令」?
: 不然不可以強制要求?是這樣嗎?
: 那如果我不配合的話,會被告妨礙公務嗎?
: (替公司做牛做馬那麼多年,還要被懷疑,心裡真的很不舒服~~~)
: 竟然被當嫌犯看,那假設警方有搜索令要求我按指紋的話
: 清查後,結果我不是犯人,我可以控告警方毀磅嗎?
: 謝謝哦m(__)m
--
鮑五慘笑笑:「我是假的!假的,你懂罷?自從那一回我才懂得,
真正獵狼的人,不是靠手,卻是靠心。我要皮毛,也要命。半輩子
跟著骰子滾,紅過、黑過,醉過、笑過,銀洋裝在錢袋搖得叮噹響
,說穿了全是假的。我沒認真的愛過什麼、恨過什麼。-----
我沒有獵狼的心!」
~ 司馬中原<獵>
--
法院或檢察官因調查證據及犯罪情形,得實施勘驗。
第 213 條
勘驗,得為左列處分:
一、履勘犯罪場所或其他與案情有關係之處所。
二、檢查身體。
三、檢驗屍體。
四、解剖屍體。
五、檢查與案情有關係之物件。
六、其他必要之處分。
第 215 條
檢查身體,如係對於被告以外之人,以有相當理由可認為於調查犯罪情形
有必要者為限,始得為之。
行前項檢查,得傳喚其人到場或指定之其他處所,並準用第七十二條、第
七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五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之規定。
檢查婦女身體,應命醫師或婦女行之。
第 175 條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所、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傳票至遲應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 178 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管法院裁
定之。
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拘提證人,準用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之規
定。
雖然有學者批評現行法規定不當,但是,依照目前的規定,
雖然你不是被告,但如果「檢察官」傳喚你去按指紋,你就
相當於證人的身分,原則上有義務配合。
※ 引述《keitaro19 (keitaro)》之銘言:
: 因為公司遭小偷了
: 目前懷疑是內賊所為
: 所以有可能會要求公司員工都要捺指紋讓警方過濾
: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拒絕?
: 我記得CSI裡有演說要取得對方指紋好像要請法庭出「搜索令」?
: 不然不可以強制要求?是這樣嗎?
: 那如果我不配合的話,會被告妨礙公務嗎?
: (替公司做牛做馬那麼多年,還要被懷疑,心裡真的很不舒服~~~)
: 竟然被當嫌犯看,那假設警方有搜索令要求我按指紋的話
: 清查後,結果我不是犯人,我可以控告警方毀磅嗎?
: 謝謝哦m(__)m
--
鮑五慘笑笑:「我是假的!假的,你懂罷?自從那一回我才懂得,
真正獵狼的人,不是靠手,卻是靠心。我要皮毛,也要命。半輩子
跟著骰子滾,紅過、黑過,醉過、笑過,銀洋裝在錢袋搖得叮噹響
,說穿了全是假的。我沒認真的愛過什麼、恨過什麼。-----
我沒有獵狼的心!」
~ 司馬中原<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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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09-06-24T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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