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我上年度的所得扣繳憑單是27萬多 - 法律Queena · 2013-04-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上年度的所得扣繳憑單是27萬多請問我需要報稅嗎個人多少才要報已更新項目:那我27萬的所得須申報嗎2個已更新項目:我媽媽還可以給我報稅這樣還需要申報嗎3個已更新項目:可以不要用轉貼的嗎?就你知道的回答法律All CommentsElvira2013-04-10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即要繳納個人綜所稅,單身之個人全年薪資所得>262,000即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說明如下:薪資所得總額270,000-免稅額82,000-標準扣除額76,000-薪資特別扣除額104,000=所得淨額8,000所得淨額8,000*稅率5%=應納稅額400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為5/1-5/31申報方式可以採用網路申報或人工申報,您亦可帶身份證正本至就近國稅局查調所得並請服務人員幫您代為申報。101.12.18-101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免稅額】每人每年82,000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3,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標準扣除額【單身】76,000、【已婚】152,000列舉扣除額項目:【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儲蓄特別扣除額】每��Michael2013-04-09問題回答如下您所說的若是薪資所得、那有可能會繳到綜合所得稅。免稅額82,000+標準扣除額76,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4,000=262,000超過的部份*5%=綜合所得稅之稅額2013/1/18-申報綜合所得稅一0一年度計算表(未含分開計稅) 免稅額、扣除額等金額於下表『規定內容』項 目人數小 計合 計規 定 內 容所得總額(A) 所得稅法第14條十類所得合計免稅額(B)82,000 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為123,000元。所得稅法第17條標準扣除額(C)76,000 標準扣除額(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所得稅法第17條列舉扣除額=1+2+3+4+5+6列舉扣除額(C)1、捐贈 綜合所得總額20%、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2、保險費 每人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3、醫藥及生育費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4、災害損失 不受金額限制、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5、購屋借款利息 三十萬元為上限並以一屋為限、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6、房屋租金支出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Related Posts綜合所得稅扣繳疑慮?高速公路連環車禍責任被警察記下車牌,沒有開單家樂福的外包廠商被撤掉有遣散費嗎?伙食費(餐點津貼)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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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說明如下:
薪資所得總額270,000-免稅額82,000-標準扣除額76,000-薪資特別扣除額104,000=所得淨額8,000
所得淨額8,000*稅率5%=應納稅額400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為5/1-5/31
申報方式可以採用網路申報或人工申報,您亦可帶身份證正本至就近國稅局查調所得並請服務人員幫您代為申報。
101.12.18-101年個人綜所稅可扣除的項目有哪些?【免稅額】每人每年82,00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123,00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有利申報:
標準扣除額【單身】76,000、【已婚】152,000列舉扣除額項目:【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保險費】每年每人24,000,健保可全額列報。【醫療及生育】無限額;但受保險給付,不得扣除。【購屋借款利息】限自用住宅,每戶每年300,000。【租金支出】每戶每年120,000,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災害損失】無限額;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不得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
【教育特別扣除額】子女每人每年25,000就讀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104,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