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公司涉嫌詐欺(四、 … - 法律

By Selena
at 2010-01-21T08:45
at 2010-01-21T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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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lteru (幼耆)》之銘言:
: 我日前以〈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為題發了三篇
: 文(13713/13716/13718),討論我的遭遇。感謝enterpirse (小嘉)的提供
: 長篇意見(13721/13722),但其中頗有我不能認同者,所以再提出來就教於
: 各位法律達人。如方便,請先看一下上述各文。
: 一、我並不是說八百元的系統重灌費用不合理,而是我可以找人代灌,不需
: 要花那八百元,所以並未給燦坤重灌。
: 二、系統變慢的原因不一,例如CPU也會影響快慢(這是我後來問行家才知道
: 的),維修技師未作任何檢查或詢問,只聽我說系統好像有點慢,就說
「那就加2G記憶體」,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決定。我電腦是向燦坤買的,他
是「電氣醫院」的技術員,當然知道加2G記憶體毫無助益,何況也加不上
去!我上網看 新電腦的廣告,所有配備記憶體都是2G,完全沒看到有4G
的。正如enterpirse君所說「就算你用4G記憶體下去,系統顯示也只會
是三G多一點,不會到四G」,郝姓技術員這不是故意欺騙顧客是什麼?
在法律上已構成以不應為而為謀取不當得利的詐欺行為是很明顯的。
enterpirse君說「被申訴人要回復原狀申訴人何以不接受?」各位網友,
你認為可以把要告他的證據還給他嗎?
A:我的意思您可能誤會,加裝四G記憶體之後,系統顯示三G多一點,但
效能是不是真的只有三G多一點,還是有四G但系統只顯示三G,這有
待專家解釋;另外我不也取了硬碟做例子,您可以試著將你電腦中系
統顯示的硬體容量(包括已使用及尚未使用的加總),看看與硬碟標示
容量比較看看,而系統顯示的一定比較小,然而是否真的比較小。
影響電腦速度的原因有很多,CPU、記憶體都是原因,然而在加裝記憶
體之後如果有改善,那麼為什麼會推論不是記憶體的問題?
另外,不當得利是民法,在民法中的不當得利並不會判刑,只是要將不
當得利返還。
詐欺是刑法,
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此,我還是認為詐欺不大可能成立,較能成立的就是不當得利的部份,
然而不當得利並沒有刑度,而只是返還,不過您仍可以提告詐欺,印象中
是公訴罪,若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可以嘗試用民法不當得利,不過在您的案
子中,申訴人若返還記憶體之後,並退還所收取之費用,不當得利就不會成
立。
三、在送燦坤之前,我並沒有將電腦先送其他人檢修。是發現開機螢幕不亮
,正好平常幫我處裡電腦問題的A君(姑且以A君名之)休假,有人說可能是
硬體壞了,等他回來還是要送修,我急著要用電腦,以前我電腦硬體有問題
都是送燦坤當場檢修,哪知道這次送去,姓郝的「電氣醫生」收了處理費才
說一律不當場檢修。錢都繳了,我能怎麼辦?這是燦坤統一做法嗎?如果不
是,在消保會連個道歉也沒有,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還示意他
不要講話,一味說燦坤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整
個協商會議中,郝「電氣醫生」沒有講一句話,都由「法務人員」林家安先
生作答。
A:就像「找我的律師來」一樣,你遇到的就是消費糾紛,是消費者與生產者
,而生產者由代表出席並沒有什麼不對。
至於他說燦坤沒有責任,也不是他說了算。
四、取電腦去燦坤時,我以為系統要重灌,曾問重灌要多少錢,郝醫師說八
百元,當時我表示考慮考慮,取回時我想可以找A君代灌,所以並未給燦坤
重灌。電腦取回,我請A君幫我重灌。A君說換主機板無需重灌,開機才發現
硬碟被format了,C、D槽資料完全消失無蹤。再裝上舊主機板,又發現可以
運作沒有問題!這才讓我氣到不行。
A;所以我才會說主機板是玩運氣的
我不能判斷硬碟是不是真的是他們弄壞,如果你認為是,可以多控一條
毀損罪。
五、A君說燦坤有「黃色鬼屋」的美譽,我在YaHoo!奇摩搜尋框輸入「黃色鬼屋」
四字,出現對燦坤不滿的言詞不計其數,所以我才決定向消保會提告。
A:如果你要上法庭,千萬千萬別提黃色鬼屋,這會涉及誹謗。
六、正如enterpirse君所說「(認定主機板故障)這種事情很難用肉眼判斷
,只有經過反覆測試才能斷定,例如你的螢幕不會動,可能有螢幕主體、螢
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故障,唯有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能找
到正確故障的東西」,所以我向法院提告時,會要求燦坤比照「被申訴人提
出監視器畫面出現藍幕之錄影,說明未format硬碟」的說詞,提供其檢測「
螢幕主體、螢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的錄影畫面,證明他已
「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認定是主機板壞了。
A;當然
七、「舉證之所在,勝訴之所在」,提告時我會要求法官請專業人士找出format
硬碟的時間點。我問過行家,答案並不難出現!
A;第二個當然,不過用請求法官比較好。
八、消費者保護法就是要保護消費者,保障生產者的權益不是他的責任(保
障生產者另有專責機關)。當然,消保官必須公正這是沒有疑義的,卻不能
以「必須公正」推卸其「保護消費者」的責任。法院就是為了減少訟源,才
成立消保會。如果消保會只是讓兩造各自表述,就推給法院,成立消保會的
意義何在?「消費者保護官」五個字怎麼解釋?
A:這點我就不能同意了,消費者保護法不能將消費者權益無限上綱,在進行
消費糾紛的協調時,消保官也不能一昧的站在消費者一方指責生產者的不是
我還是認為在消費糾紛下,消保官要客觀的保障兩造的權益不被任一方侵犯
。
九、enterpirse君說(主機板)「有可能是碰運氣檢測時是壞的,經過搬運
主機或是主機碰撞到,又恢復正常,這也是有可能的」,這說法我可以接受
但燦坤的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完全未作此表示,只堅持「經
過更換電源器及記憶體等測試,更換主機板即可順利開機,故認定主機板故
障」,如果他的說法可以接受,主機板在我手裡是正常的,就只有自認倒楣
嗎?
所以我說「以後任何廠商對所有維修糾紛只要抵死不認,就可以推得一乾二
淨,不負任何責任,以後公平交易還能繼續維持嗎?商業秩序還能正常運作
嗎?」
A;能不能接受,看法院吧,你認為這是他的片面之詞,你在PTT的提問,不
也一樣只是你的片面之詞。
十、enterpirse君又說「交易市場除非價格明顯高於市價許多消費者自然可
以選擇接不接受,若不願接受交易不成立,更可透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制裁」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透過媒體看消保會常有所作為,這也是我決定向消保
會提出申訴的動力。我所以要把這一段寫出來,就是要以活生生的案例告訴
大家,媒體上的消保會和處理你消費糾紛的消保會有可能是讓你感受完全不
同的消保會。
A;感受是主觀的,對於不利於己的作法你當然不爽。
對大多數國民而言,訴訟是一件大事,要花多少時間和精神,提起訴訟要先
繳訴訟費,就算打贏了,討回來的錢抵得過訴訟所花的時間和精神嗎?這就
是網路上撻伐「黃色鬼屋」的人很多,有少數人會去向消保會申訴,卻絕少
人會去打官司。
〈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的詳細資料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backof-true/article?mid=4403,有更具體
的描述。我考慮拼老命(我今年72歲)去打這場官司,主要是藉此機會替廣
大的消費者出氣,爭一個公道。讓不肖廠商知道,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怕打
官司,就可以吃定消費者(+保護官);「消 費 者 保 護 官」也真該爭氣
了!各位大大,您支持我嗎?希望得到您的意見。
A;提告
1.詐欺
2.不當得利
3.建議再加一條毀損
--
: 我日前以〈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為題發了三篇
: 文(13713/13716/13718),討論我的遭遇。感謝enterpirse (小嘉)的提供
: 長篇意見(13721/13722),但其中頗有我不能認同者,所以再提出來就教於
: 各位法律達人。如方便,請先看一下上述各文。
: 一、我並不是說八百元的系統重灌費用不合理,而是我可以找人代灌,不需
: 要花那八百元,所以並未給燦坤重灌。
: 二、系統變慢的原因不一,例如CPU也會影響快慢(這是我後來問行家才知道
: 的),維修技師未作任何檢查或詢問,只聽我說系統好像有點慢,就說
「那就加2G記憶體」,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決定。我電腦是向燦坤買的,他
是「電氣醫院」的技術員,當然知道加2G記憶體毫無助益,何況也加不上
去!我上網看 新電腦的廣告,所有配備記憶體都是2G,完全沒看到有4G
的。正如enterpirse君所說「就算你用4G記憶體下去,系統顯示也只會
是三G多一點,不會到四G」,郝姓技術員這不是故意欺騙顧客是什麼?
在法律上已構成以不應為而為謀取不當得利的詐欺行為是很明顯的。
enterpirse君說「被申訴人要回復原狀申訴人何以不接受?」各位網友,
你認為可以把要告他的證據還給他嗎?
A:我的意思您可能誤會,加裝四G記憶體之後,系統顯示三G多一點,但
效能是不是真的只有三G多一點,還是有四G但系統只顯示三G,這有
待專家解釋;另外我不也取了硬碟做例子,您可以試著將你電腦中系
統顯示的硬體容量(包括已使用及尚未使用的加總),看看與硬碟標示
容量比較看看,而系統顯示的一定比較小,然而是否真的比較小。
影響電腦速度的原因有很多,CPU、記憶體都是原因,然而在加裝記憶
體之後如果有改善,那麼為什麼會推論不是記憶體的問題?
另外,不當得利是民法,在民法中的不當得利並不會判刑,只是要將不
當得利返還。
詐欺是刑法,
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此,我還是認為詐欺不大可能成立,較能成立的就是不當得利的部份,
然而不當得利並沒有刑度,而只是返還,不過您仍可以提告詐欺,印象中
是公訴罪,若檢察官裁定不起訴,可以嘗試用民法不當得利,不過在您的案
子中,申訴人若返還記憶體之後,並退還所收取之費用,不當得利就不會成
立。
三、在送燦坤之前,我並沒有將電腦先送其他人檢修。是發現開機螢幕不亮
,正好平常幫我處裡電腦問題的A君(姑且以A君名之)休假,有人說可能是
硬體壞了,等他回來還是要送修,我急著要用電腦,以前我電腦硬體有問題
都是送燦坤當場檢修,哪知道這次送去,姓郝的「電氣醫生」收了處理費才
說一律不當場檢修。錢都繳了,我能怎麼辦?這是燦坤統一做法嗎?如果不
是,在消保會連個道歉也沒有,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還示意他
不要講話,一味說燦坤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嗎?——整
個協商會議中,郝「電氣醫生」沒有講一句話,都由「法務人員」林家安先
生作答。
A:就像「找我的律師來」一樣,你遇到的就是消費糾紛,是消費者與生產者
,而生產者由代表出席並沒有什麼不對。
至於他說燦坤沒有責任,也不是他說了算。
四、取電腦去燦坤時,我以為系統要重灌,曾問重灌要多少錢,郝醫師說八
百元,當時我表示考慮考慮,取回時我想可以找A君代灌,所以並未給燦坤
重灌。電腦取回,我請A君幫我重灌。A君說換主機板無需重灌,開機才發現
硬碟被format了,C、D槽資料完全消失無蹤。再裝上舊主機板,又發現可以
運作沒有問題!這才讓我氣到不行。
A;所以我才會說主機板是玩運氣的
我不能判斷硬碟是不是真的是他們弄壞,如果你認為是,可以多控一條
毀損罪。
五、A君說燦坤有「黃色鬼屋」的美譽,我在YaHoo!奇摩搜尋框輸入「黃色鬼屋」
四字,出現對燦坤不滿的言詞不計其數,所以我才決定向消保會提告。
A:如果你要上法庭,千萬千萬別提黃色鬼屋,這會涉及誹謗。
六、正如enterpirse君所說「(認定主機板故障)這種事情很難用肉眼判斷
,只有經過反覆測試才能斷定,例如你的螢幕不會動,可能有螢幕主體、螢
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故障,唯有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能找
到正確故障的東西」,所以我向法院提告時,會要求燦坤比照「被申訴人提
出監視器畫面出現藍幕之錄影,說明未format硬碟」的說詞,提供其檢測「
螢幕主體、螢幕傳輸線、螢幕電源線、主機顯示卡」的錄影畫面,證明他已
「一一測試將之排除」,才認定是主機板壞了。
A;當然
七、「舉證之所在,勝訴之所在」,提告時我會要求法官請專業人士找出format
硬碟的時間點。我問過行家,答案並不難出現!
A;第二個當然,不過用請求法官比較好。
八、消費者保護法就是要保護消費者,保障生產者的權益不是他的責任(保
障生產者另有專責機關)。當然,消保官必須公正這是沒有疑義的,卻不能
以「必須公正」推卸其「保護消費者」的責任。法院就是為了減少訟源,才
成立消保會。如果消保會只是讓兩造各自表述,就推給法院,成立消保會的
意義何在?「消費者保護官」五個字怎麼解釋?
A:這點我就不能同意了,消費者保護法不能將消費者權益無限上綱,在進行
消費糾紛的協調時,消保官也不能一昧的站在消費者一方指責生產者的不是
我還是認為在消費糾紛下,消保官要客觀的保障兩造的權益不被任一方侵犯
。
九、enterpirse君說(主機板)「有可能是碰運氣檢測時是壞的,經過搬運
主機或是主機碰撞到,又恢復正常,這也是有可能的」,這說法我可以接受
但燦坤的談判代表「法務人員」林家安先生完全未作此表示,只堅持「經
過更換電源器及記憶體等測試,更換主機板即可順利開機,故認定主機板故
障」,如果他的說法可以接受,主機板在我手裡是正常的,就只有自認倒楣
嗎?
所以我說「以後任何廠商對所有維修糾紛只要抵死不認,就可以推得一乾二
淨,不負任何責任,以後公平交易還能繼續維持嗎?商業秩序還能正常運作
嗎?」
A;能不能接受,看法院吧,你認為這是他的片面之詞,你在PTT的提問,不
也一樣只是你的片面之詞。
十、enterpirse君又說「交易市場除非價格明顯高於市價許多消費者自然可
以選擇接不接受,若不願接受交易不成立,更可透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制裁」
,這是一般人的想法。透過媒體看消保會常有所作為,這也是我決定向消保
會提出申訴的動力。我所以要把這一段寫出來,就是要以活生生的案例告訴
大家,媒體上的消保會和處理你消費糾紛的消保會有可能是讓你感受完全不
同的消保會。
A;感受是主觀的,對於不利於己的作法你當然不爽。
對大多數國民而言,訴訟是一件大事,要花多少時間和精神,提起訴訟要先
繳訴訟費,就算打贏了,討回來的錢抵得過訴訟所花的時間和精神嗎?這就
是網路上撻伐「黃色鬼屋」的人很多,有少數人會去向消保會申訴,卻絕少
人會去打官司。
〈我向消保會告發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欺〉的詳細資料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backof-true/article?mid=4403,有更具體
的描述。我考慮拼老命(我今年72歲)去打這場官司,主要是藉此機會替廣
大的消費者出氣,爭一個公道。讓不肖廠商知道,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怕打
官司,就可以吃定消費者(+保護官);「消 費 者 保 護 官」也真該爭氣
了!各位大大,您支持我嗎?希望得到您的意見。
A;提告
1.詐欺
2.不當得利
3.建議再加一條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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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anna
at 2010-01-22T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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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1-21T00:00
原本以為闖紅燈罰款才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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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闖紅燈的罰款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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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0-01-21T00:00
at 2010-01-2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