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請求公司給資遣費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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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2-06-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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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機械廠)原有兩位老闆,一位是董事長,一位是總經理,因為今天開過董事會董事長提出他要退出公司經營,所以有關公司業務就不再插手管理,而我的公司也因為業務緊縮所以我目前是身兼廠務跟採購兩個職務的,因為目前較無訂單且公司有提供代理津貼,且公司承諾若往來訂單增加會應徵一位採購人員,所以我同意配合公司進行我的工作職務調動,而像我一樣身兼兩個職務(會計及業務)的同事因為已經受不了所以自己提出了離職,因為公司一時無法短期�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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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2-06-04T13:38
第14條(勞工須預告始得終止契約之情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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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nessa
at 2012-06-06T05:28
傻小子!你快翻身了快把事情做好一點多負責一點責任多主動做一點事這家公司幾乎資歷剩你資歷最老等其他人員補進來你自然會升主管有時候不需要太在意短期吃虧眼光放長遠一點你的上頭經理人員從缺而你剛好碰上人員出走期上下都短缺而你工作同時接觸廠務採購會計業務等請問到時人員補齊不升你還能升誰??2012-06-0323:50:17補充:我還是相信這是個轉機真的一個人能做超越1個人的工作在危急之際擔任救火隊的工作如果這種人材都升不上去老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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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2-06-04T15:47
身兼職務公司有提供代理津貼,且您一開始既已同意變更其勞動契約兼任雙職,公司並無違反勞動契約,更無侵害您的勞動權益,僅係因為您覺得太累而想離職,這樣僅屬您自願離職,故不符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由勞工終止其契約並得要求遣散費之要件,您只能自願離職,公司毋庸再負擔任何責任。

行政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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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12-06-03T00:00
(一)行政法法規效力何者正確?1.解釋性規定係屬協助闡釋法令之正確內涵的規定,故等同法律,行政法院不得� ...

小弟要考機車駕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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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ly
at 2012-06-03T00:00
小弟這幾天要考機車駕照了麻煩好心大大幫我找2010最新機車駕照要考的考題!!!!拜託了!機車考題喔(最新的)

報考汽車駕照問題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2-06-03T00:00
我已經申請學習執照也超過三個月了有以下幾個問題:Q1.去年的12月考機車駕照,有體檢過了,還要再體檢一次嗎?Q2 ...

高考3等新聞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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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scar
at 2012-06-02T00:00
請針對問題回答20點謝謝~請問高考3等新聞選試英文就是一個個類別?還是有什麼國際新聞之類的?新聞選試英文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