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如何處理才能維護我的權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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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單親母親,為了生活我勤奮工作,還要照顧一個中度**的女兒,對於未來我不敢多想,只能活在當下把握眼前,並妥善規劃未來,在民國97年10月我向朋友購買了龍巖塔位及兩份生前契約,為的就是要先安排好我們母女的後事,才不會有後顧之憂,但塔位購買之後(連同永久管理費我也一併繳清)不久,我才知道賣方並未將土地持分部分過戶給我,我只有使用權,在塔位使用過戶書上,已經過戶在我名下,此後我曾n次電話聯絡賣方,要他將土地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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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7-08
賣方並未將土地持分部分過戶是賣方過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過戶或解約(要求全額退款加計利息且不得扣手續費)因為是賣商違約...Showmore